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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塌楼沟通会限每户1人 开发商遭质疑(图)

2009年07月12日08:02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中国广播网
事故发生现场

    中广网北京7月12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7时05分报道,经过一个星期的讨论,根据目前购房人的要求和开发商实际情况,上海闵行区政府昨天(11日)下午3点在张慕村召开的倒覆楼房业主沟通会上公布了倒覆楼理赔两套方案。下面我们来连线中央台驻上海记者杨静,了解详细情况。

  开发商拟定“解除合同退还本金”和“置换”两套理赔方案

  主持人:杨静,你好。

从7月5日开始,开发商委托的律师就在楼房倒塌附近的罗阳小学现场接待业主,了解业主诉求。在听取倒覆楼房购房者意见的基础上,开发商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条款,拟定了倒覆楼的理赔方案。拟定的理赔方案先给大家介绍一下。

  记者:开发商提出两套方案:一个是解除合同退还本金,并按照合同约定赔偿目前市场价格的差价。另一个方案是置换,在本小区销售的房源中,由购房者选择满意的房屋进行置换。如果选择新的房屋的单价比原来的有差距——如果低,则按照市场差价补偿;如果面积有差异,则按照市场目前的价格来结算差额的面积价格。

  业主倾向解除合同 损失赔偿成争议焦点

  主持人:在昨天下午的沟通会上,开发商律师和业主的意见如何?

  记者:在谈判现场,业主们虽然倾向于方案A,但对该方案仍表示质疑,希望能重新修订。下面我们听一段业主现场的录音:

  "我们所付的钱,不管是付贷款的钱也好,首付加利息加贷款加保险费也好,包括全额付款也好,所付的钱都要给我们,这是第一点,这是最基础的。之后再根据合同,由于开放商的事故无法如期交房的话,我们再谈我们的损失。"

  记者:业主方面还表示,根据此方案,业主方面的损失无法完全弥补。对此,开发商律师表示,关于购房人到银行贷款的利息、担保费等有关费用,均是在合同解除前提下的实际损失,方案中有赔偿款应该能够弥补相关的损失。

(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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