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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首例网络诽谤案开审 百名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

2009年07月14日08:43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法制日报
  本报汉中(陕西)7月13日电记者台建林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今天上午公开审理一起利用互联网发帖诽谤他人案,陕西省近百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庭旁听后,发出网络不是诽谤者的避风港,须强化网络管理的呼吁。
据悉,此案是陕西省首例网络诽谤案。

  汉台区人民检察院查明:2007年10月30日,西安鑫龙装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包了万邦时代广场部分装修工程。2008年5月16日,双方因工程款和未按合同约定竣工事项在万邦公司会议室发生纠纷。鑫龙公司项目负责人李某受伤。

  同年5月19日,鑫龙公司经理韩兴昌指使马忠卫带人到汉中市政府门前,围堵市政府大门。

  5月23日,韩兴昌捏造事实,指使员工将《国殇期间,拷问史上最牛的省人大代表》、《汉中投诉无门,奔走西安讨公道,痛斥省人大代表恶行》等文章,上传至互联网。文中虚构“……陕西省人大代表、汉中万邦公司董事长杨海明纠集黑恶势力将讨要拖欠工程款,急着返乡救灾的施工人员打成重伤……”并将其公司项目负责人李某的照片附上,对其面部进行处理冒充四川灾区的施工人员。

  检察机关认为,应当以诽谤罪追究被告人韩兴昌的刑事责任。

  此案引起当地广泛关注。陕西省人大代表蒋宝生说:“在抗震救灾期间如此扰乱社会秩序,给被害人精神和经济都造成巨大损失,实在令人痛心。”政协委员刘晓春、人大代表林亚卓等呼吁,请有关部门加强网络管理,网络不是诽谤者的避风港;同时要加强法制教育,切实提高公民、尤其是企业管理者依法经营的意识,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一个和谐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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