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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新洲副局长醉死后续:纪检部门已介入调查

2009年07月16日08:23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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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武汉晨报》报道,13日下午,武汉市新洲区水务局47岁的副局长金国庆因饮酒过量导致心脏病突发死亡。目前,对于此事是否涉及公款消费等问题,该区纪检部门已启动程序介入调查。



  经网络转载,此事已成为备受关注的话题。有很多议论未必理性客观,但被关注已经说明事件的震动性。生命终结难免令人唏嘘,但从公共政治的角度说,一个公务人员在这样的场合、以这样的方式失去生命,注定会加剧公众对官员不良形象的判断。新洲区需要对这一起事件调查清楚,以详尽的信息回应社会疑问。

  现在,官员形象正遭遇各种危机。醉酒至死只是一个层面,除此之外,耍蛮逞凶,无理闹事,恶意伤人,流连营业性娱乐场所,这些现象并不少见。人们对官员形象的评价是跨地域性的,事件一旦发生,公务人员作为集合概念的形象就大打折扣,身不正,行不直,身上弥散着酒肉气、江湖气,声色犬马、灯红酒绿、莺歌燕舞,不再是对单个人的评价,而成为群体的画像。 (来源:长江日报)

  时评:副局长以身殉“酒” 禁酒令该当何罪?

  一位年富力强的副局长就这样倒下了,不过,不是倒在工作岗位上,而是倒在了酒桌上,金国庆副局长因酒而死,可以称得上是以身殉酒。

  官员以身殉酒,是谁的责任?既然新洲区2005年就发布了“禁酒令”,为什么令行不止,饮酒者依旧?既然有这个“禁酒令”,“禁酒令”为何担负不起禁酒的责任?原本应该担负起禁酒重任的“禁酒令”却躺在墙上睡大觉,以致“禁酒令”成一纸空文,以至于让金国庆副局长饮酒身亡,这着实令人痛心不已!假如“禁酒令”真的履行起自己的神圣职责,对胆敢以身试法者严惩不贷,按照“禁酒令”规定的条条款款,哪位官员违反禁令饮酒了,就按规定处罚,看看还有谁敢违反“禁酒令”?

  官员饮酒死亡,金国庆副局长不是第一位,恐怕也不是最后一位,河南信阳市新县人口计生委总支书记、主任郭世忠饮酒过度死亡,虽然死后极尽哀荣,并被记三等功,但是,毕竟好死不如赖活着。

  官员以身殉酒,为什么会前仆后继?说白了,就是没有认真追究“禁酒令”的责任,没有认真治“禁酒令”之罪。如果对“禁酒令”扣个渎职、不作为的罪名,并打一通板子,看它还敢不兢兢业业地履职吗?(陈强)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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