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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高院:涉黑罪犯头目一律不予减刑

2009年07月16日08:25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重庆市高院昨日透露,重庆法院率先在全国实施“三个一律”审判新规,从严控制涉黑犯罪的减刑、假释。今后在重庆,涉黑罪犯头目将一律不予减刑;涉黑罪犯将一律不予假释;黑社会性质组织其他罪犯的减刑案件,裁定前一律进行公开听证。


  据了解,重庆法院3年来共审理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50件468人,涉及39个黑恶团伙。其中2009年,重庆法院审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10件111人。

  据新华社
(责任编辑:陈天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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