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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阳春纪委牵头治矿山盗采遭假报纸“讹诈”

2009年07月22日08:16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中国新闻网
本报记者张迪毕式明阳春摄影报道

  强势的纪委在阳春受到挑战。5000份“假报纸”寄送到阳江、阳春各政府部门,公开质疑阳春纪委干涉阳春市宏志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贸公司”)采矿、干预法院判决。“假报纸”出现适逢阳春整治、打击非法采矿的“示范点”———永宁镇林湾铁矿承包案件二审判决前。

  情节如悬疑剧般离奇。真相到底是什么?

  5000假报纸遍撒阳江

  同一天,阳江各县市区,阳春各村委会以上单位和副科级以上干部都收到一份“云南法×报”,部分还收到“云南经济×报”,“保守估计有5000份”。
警方至今未查出来源。但假报纸却让林湾矿山盗采浮出水面

  6月初的一天,阳春纪委书记陈小锋来到3楼办公室,他的办公桌上放着一份牛皮纸信封,发信地址为“云南法×报社”。信封里装着一份5月16日4开的“云南法×报”,翻开A3版,标题为“广东阳春市:50年承包林地合同履行3年被无端叫停遭质疑”的“新闻”让陈的脑子“嗡嗡响”。

  文中称,阳春市宏志工贸有限公司因发现储量丰富的矿山,得罪社会人士“王某”,王某依靠阳春市某领导、阳春市纪委“陈某”组成的“407”专案组进行干预,永宁镇四个村委被迫上诉至法院,终止与宏贸公司22000亩生态林50年承包合同。

  同一天,阳江市各县(市、区),阳春市各村委会以上单位和副科级以上干部都收到一份“云南法×报”(经济生活周刊第146期),部分还收到一份《云南经济×报》,“保守估计有5000份”。后者以《50年林地承包合同3年被终止》为标题,报道了法院审理宏贸公司与村委会合同纠纷。

  当阳春各级官员互相交流收到“报纸”,却惊奇地发现对方也有时,电话便潮水般涌向阳春纪委的办公室,询问情况有之、表示震惊亦有之。此后数天内,话题从阳春官场传到民间,一时间闹得沸沸扬扬。

  两天后,陈小锋赶往云南昆明,约见《云南法×报》和《云南经济×报》相关负责人。“云南法×报社领导第一眼看到报纸便说是假的。”陈小锋说,该领导找来了当天的报纸,同时指出假报纸头版明显错误:5月16日的报纸,刊登的是5月17、18日的新闻;排版和行文拙劣,漏洞百出;文章作者也并非该报社记者。同时开具证明,称报纸“系盗用《云南法×报》报头的假报纸”。

  “拿到证明和真报纸后,让我感到宏贸公司已经疯狂了,用假报纸来讹诈我们。”陈小锋认为,宏贸公司一审败诉,假报纸出现在二审判决前,除了涉嫌攻击纪委牵头的“407”专案组外,还想借此制造舆论向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施压,“去年我们查处非法采矿时,就有人打电话恐吓工作人员说要"敢把车开走,烧你的家"”。

  但宏贸公司经理梁军断然否认假报纸与宏贸公司有关,“今年初开始,的确有不少记者来采访,真假难辨,但假报纸不是我们散发的,纪委说我们印发假报纸要有证据”。

  “文中的"陈某"指的就是我,但不清楚"王某"指的是谁”,对于假报纸中的内容,陈小锋表示基本属于“诬陷”。阳江公安部门介入调查发现,信封发信地址注明广州、佛山、阳江乃至云南,邮戳无一例外来自阳江某邮局。

  警方至今未查出邮件来源。陈小锋介绍说,警方查至邮局后线索中断。

  “假报纸”引起震动的背后,位于阳春西北部山区的永宁镇林湾矿山遭疯狂盗采逐渐浮出水面。

  被“忽略”十多年的盗采

  上世纪80年代,林湾铁矿被发现。此后12个矿体被5人个体承包。但到1996年,探矿证、开采证收归省和中央相关部门,谢克兴等人再无力申请,此后数年间,原本的“正规军”谢克兴“落草”为“非法采矿者”

  7月8日下午3时,通往林湾矿区的山谷静悄悄的,不到2米宽的崎岖山路盘旋着向山里延伸。上下颠簸的吉普车开了1个小时后,途经第一道山沟,眼前的山体如削去皮肤的肌体,露出由石块组成的黄色创伤。

  圳头硫铁矿是林湾铁矿的第一个矿口。绕着被雨水冲毁的山路前行2个小时,泼水炭坑、广山头、石口坑、杨桂坑和打架坑顶铁矿像叶脉一样在群山中展开。茂密的森林中间,土黄色沟壑像是青山中巨大的伤口,矿坑散布其中。

  “价高的时候拉出一车矿石一万块。”提到矿山,“赋闲”中情绪低落的谢克兴吸烟的速度明显加快。谢克兴的家在永宁林湾村,距离铁矿不过几公里,借着这个便利,他表示对林湾铁矿“每一处矿点都知道”。

  阳春是中国最南端的喀斯特地貌地带,山林面积389.5万亩,森林覆盖率59.2%,矿产资源储量大,品位高,已探明有铜、铁、锌、钨、锡、煤、石灰石、大理石、花岗岩等36种之多,是中国矿产最丰富的6个县(市)之一。

  上世纪80年代,当时湛江704地质队修路入山探得林湾矿区5.41平方公里内,存在大量铁、钼资源。地质队撤离后,矿山交由当时阳春县国有铁矿公司开采,此后12个矿体被包括谢克兴在内5人各以百万元拿到了开采权。

  “1986年到县地矿局办开采证不到200元,每个村一年给千把元"管理费"就行”。简易的开采手续,让林湾矿山逐渐兴旺起来,林湾村人偶尔能在夜晚听见山中传来轰隆隆的炸药开山声。

  开采证在当时阳春县地矿局一年一审。到1996年,探矿证、开采证收归省和中央相关部门后,谢克兴等人再无力申请。

  此后数年间,林湾矿区进入“灰色”时期,原本的“正规军”谢克兴“落草”为“非法采矿者”,他从1986年以来控制的泼水炭坑、杨桂坑和石口坑三矿一直开采,除经济不景气外,几乎未中断。

  挖出的铁矿石经简单选矿,装满汽车后再由“技术好”的司机运下山,普通司机开空车进山都战战兢兢,非法采矿者甚至在夜间开车都如履平地。

  矿石卖给贩子或选矿场后完成“漂白”。“偷挖的矿石脱离自然状态进入流通后,几乎无法追查。”阳春国土资源局一名负责人说。

  至于矿石的去向,谢克兴多次说法不一:“贩子来收,我也不知道去哪了”、“全都运往外地”、“偷采铁矿流向多为阳春市区内的企业”,但拒绝透露具体矿厂。

  “偷矿十来年也没证?”

  “以罚代证嘛,放得很宽。”谢克兴解释说,“他们都知道我们穷,挖不到多少,2、3月检查一次,每个矿口罚几千元,但我们一直给村里交钱。”

  “偷十年没赚钱,谁会相信?”

  “也不能说偷,投资1000多万,挖表层的土要花很多钱,成本一直没收回啊!”谢克兴笑了笑,猛吸一口烟:“到2003年之前,矿石价格也不高,100多块一吨,我一年挖2000多吨,算来算去,赚的也是吃饭钱。”

  触目惊心的还有对地表植被及山地环境的破坏,偷采者往往不会主动进行复绿,如遇大雨,堆积如山的尾砂极易造成地质灾害。

  “违规的开山放炮曾经炸聋过一个工人。”永宁镇纪委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非法矿山多以露天开采为主,安全事故相对较少,但隐患很大,“开山的炸药也来源不明”。谢克兴的话也证实矿山内设施简易,“从搭的工棚到矿口支架,不敢投入太多钱,毕竟不合法,迟早要被查的。”

  “全市范围内,被盗采的点多,非法采矿的气焰也很嚣张。”阳春国土局执法大队负责人告诉记者,执法队曾筑起2米高的钢筋水泥墙将进入林湾的山路隔断。但等执法队离开后,水泥墙又被非法采矿者炸开,采矿的挖机等又堂而皇之地开进山里。

  该负责人同时透露,盗采者从永宁镇通往山道口数公里长的路上,沿途布置4重“岗哨”,等执法队到达后早已闻风而逃。

  被打破的利益平衡

  非法采矿者相互间也维持着微妙的平衡。但从2005年初开始,宏贸公司先后与林湾等四个村委会签订林地承包合同,其中有关于矿山管理和开采的排他性条款。原有“均衡”被打破,冲突乃至械斗时有发生

  从2005年开始,国内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铁矿石从300多元每吨逐步走高,至2006、2007年每吨达900多元,国家对非法采矿的打击力度也加大。盗采活动因挖掘机等大型机械的加入而更加疯狂,附近村民告诉记者,非法采矿者不分白天黑夜的挖,夜间的山上能看到环山而下的车灯,“多半是偷挖的矿,晚上开车,他们都不要命啊”。

  谢克兴却称自己从2005年后主动退居幕后,即使丧失采矿证近10年,谢克兴却对多处矿口有着实际的支配权。“从2005年价格开始涨我就把矿山"包"出去,收承包款。”谢克兴说,退出纯属无奈,“背后没有人撑腰”。

  阳春联合执法组事后调查,2005—2007年间,非法采矿者用200万元从7个矿山贩子那里“承包”2个矿口。幕后的谢克兴在2008年曾被警方带走协助调查,后因其患高血压被释放,至今取保候审,其儿子用于非法采矿价值20多万元的挖机被执法机关查扣。

  矿山争夺中,非法采矿者相互间维持着微妙的平衡。宏贸公司的进入打破了原有的均衡,给表面平静的林湾矿区掀起波澜。从2005年初开始,宏贸公司先后与林湾、双底、棠梨、坡楼四个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承包约22000亩的林地。

  刺激非法采矿者们的是,合同中还签订了关于矿山管理和开采的排他性条款,并通过永宁镇政府的同意。

  “之前大家说话算数,守规矩,矿口分得很明确,无人争夺。”对于宏贸公司的做法,让谢克兴“很恼火”,宏贸公司此后数次向林业部门举报非法采矿者毁林的情况。

  但在谢克兴看来,宏贸公司无非是以承包林地为幌子,妄图“合法霸占”林湾等地的矿山。

  阳春市纪委调查称,2005年、2007年非法采矿者组织手下在矿区发生械斗,争占矿口非法采矿。

  谢克兴则透露,非法采矿者是和宏贸公司因矿山发生过两次冲突,2007年11月间,他在永宁镇亚娇饭店吃早餐遭6名不明身份者殴打。宏贸公司则称起因是非法采矿者多次毁林,公司维权引发。

  “林湾矿混乱的时候,市里领导曾问责镇长区少云,他回答说,"矿区太乱,政府没法管,只得引入社会力量进入协助管理",遭到领导的驳斥。”阳春市纪委一名负责人说。

  林湾矿山多重监管失控、扭曲的乱象下,拥有实质“管理权”的各个村态度起了关键作用,“任何非法采矿的未经村里同意,都拉不出一块矿石。”

  “矿产是国家的,村里没权卖,这个我们知道。”坡楼村主任麦世财接受记者采访时诉苦说,“村里有难处。”户籍人口约2000人的坡楼村,2008年人均年收入约4000多元,经济来源为外出打工、种果树和林地承包款,村委会因修建公共设施,欠当地信用社20万元。

  “拥有”铁矿山的林湾、双底两村,每年从非法采矿中收取数千乃至上万的“管理费”,这对村民来说颇有吸引力,也给相邻村提供“借鉴”的模板。

  坡楼村委会2005年主动邀请宏贸公司承包1.5万亩生态林,换取宏贸公司投资40万修建水泥路。双方拟定的《承包合同》同时注明,宏贸公司如果采矿,每吨矿石坡楼村委会收取2元“管理费”。现实的利好面前,村民代表大会顺利表决通过签订合同。

  但阳春市做出取消《承包合同》的决定后,村代表在永宁镇纪委负责人黄鑫能、纪才胜等在场的情况下,签名要求取消与宏贸公司合同。

  但在2009年2月开庭前,700多名村民的意愿书又向法庭“证明”,解除承包合同书是在“阳春市纪委领导派人到会场要求下签名的”、“不是我们村民真的意愿”、宏贸公司“没有砍树、探矿、采矿等违法行为,我们村民真心希望宏贸公司继续承包”。

  谁为滥采恶果埋单

  2008年4月,阳春市纪委牵头的联合执法组进驻,开始整治非法采矿,成效显著。同时,宏贸公司与四个村的合同被建议取消。此举引来宏贸公司的激烈反应。今年2月19日,阳春人民法院一审判宏贸公司败诉。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

  2008年4月7日,阳春市纪委牵头的联合执法组进驻永宁镇。为何选择纪委牵头?“纪委牵头是不得已。”陈小锋告诉记者,国土部门将林湾矿区整顿难的问题向市里反映,指出不少政府官员充当黑“保护伞”,职能部门整治非法采矿阻力很大,市委点名要求纪委牵头整治。

  联合执法组收效明显。除4月7日当场查扣采矿机械和运矿车12辆,非法盗采链条重要一环———马水镇选矿厂也被查封,执法组从中查扣了3000多吨被非法盗采的铁矿原矿、精矿。

  陈小锋介绍说,联合执法组掌握林湾矿两个矿口老板非法采矿的证据,一年来非法采矿12000吨,涉及金额大约为450万元。刑事拘留4人,5人正在追捕中。

  纪委牵头的“威力”在查明保护伞中起了关键作用。永宁镇镇委书记、镇长被先后组织调离,坡楼、棠梨、林湾、双底四个村支书受到处分,林湾、双底两村主动上交从非法采矿者手中收取的14万元赃款。

  阳春铁腕整治林湾铁矿震慑了其他非法采矿者,起到了“示范”作用。陈小锋透露,非法采矿者的“保护伞”,纪委和检察院仍在调查,但整治林湾矿后,全市范围内非法采矿现象明显收敛。

  阳春纪委调查发现,根据合同,宏贸公司每亩补给村民0.5元多,但领取公益林补偿款达4.2元。去年7月8日,作为整治林湾铁矿的一部分,阳春召开会议,建议取消4个“严重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承包合同。

  此举引来宏贸公司的激烈反应,并质疑“严重损害村民利益”一说过于牵强。“每亩林地补4.2元是总收入,承包林地的成本包括生态林维护、员工工资等每亩需投入2.78元成本,计算利润时要做减法的,总收入4.2元怎么能算"损害利益"?我们每年还亏2万。”

  梁军认为,2005年签订合同时程序合理合法,价格公道,“相邻林地承包款平均每年每亩不到0.3元”。4个村委会取消《承包合同》是来自纪委的压力,“律师费、可能存在的赔偿费以及审计报告都是纪委包了,拿纳税人的钱打民事官司”。

  “如果一定说合同损害村民利益,我们现在承诺多给村里修几条路,把原本七三分成的生态林补偿款全部给村民”。梁军说,宏贸公司2007年从国土资源部拿到棠梨村矿山的探矿证,可能存在钼矿资源,价值以亿计,“取消《承包合同》的背后是市里有人要抢我们的钼矿”。

  阳春市纪委工作人员则表示未听过“争夺钼矿”的说法,“宏贸公司的探矿证是探铅锌矿的,"抢钼矿"的说法明显是造谣”。

  今年2月19日,阳春人民法院一审判宏贸公司败诉。宏贸公司抗议说,纪委介入官司涉嫌非法干预法院办案。目前,该案已在阳江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宣判日期还未确定。

  非法采矿者离开后,林湾矿区在喧嚣23年后终于又恢复平静。阳春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整顿后的林湾矿区,将向阳春市申请,面向社会公开招标、规范开发。 (来源:南方日报)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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