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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海峡两岸行政法学术研讨会引关注 记者探寻 两岸法律文化交流持续12年缘由

2009年07月22日08:55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法制日报
  7月20日至21日,第十一届海峡两岸行政法学术研讨会在甘肃省敦煌市召开,来自大陆和台湾的60位行政法学者参与了研讨。

  这是台湾和大陆的行政法学者的第11次相聚了(12年中因非典暂延一年聚会)。12年来,这些拥有着构建法治社会美好理想的行政法律人,用激情和坚持构筑了一个稳固的沟通平台,广泛、多元、频繁地活跃在两岸行政法学界,共同推动着两岸行政法律制度学术研究的发展与完善。
记者在现场感受到,他们相互握手问候的话语间,处处流露着他们永远不变的信念与理想———民主、法治、尊严。

  学术交流平台发端于12年前

  早在今年4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会长应松年教授,就向他的老朋友、台湾行政法学界的泰斗翁岳生教授发出了邀请。这是自1997年两位学者共同建立两岸行政法学者学术研讨交流机制以来,翁岳生第二次到大陆访问。虽然是私人访问,两位老人还是商讨了一些出版行政法学术著作事宜,而后,大陆法律学者像对待自己的亲人一样,接待翁岳生访问了山东、浙江和福建。

  “我是在日本的一次学术研讨会上遇到翁岳生教授的,当时大陆的行政法研究刚刚起步,而台湾行政法研究起步早,很多行政法学者都在国外留学,他们宝贵的学术财富及用中文著就的行政法著作让很多不懂德文、法文、日文的大陆学者受益。翁岳生的著作就对我帮助很大,所以我邀请翁教授于1997年首次访问大陆。他在北京期间,我们决定建立一个两岸行政法学者的沟通机制。”应松年向记者讲述了当年的情景。

  第十一届海峡两岸行政法学术研讨会台湾方面的团长廖义男7月21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12年来,大陆行政法学者的研究成果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突飞猛进,与台湾行政法学者之间形成了竞争的态势,激励着台湾学者更上一层楼。

  “大陆学者只用了短短五六年的时间就完成了我们用二十年完成的学术研究。以前是因为我们的留学学者的中文著作帮助了他们,但现在,大陆派到德国、法国的专业人才已经开始回国服务,他们的研究成果也会对我们有帮助,这叫互学互利。”廖义男说。

  这个两岸学术研究共同体留给记者的深刻印象是———学术气氛与朋友情意交融。

  几乎所有去过台湾的大陆行政法学者都知道,应松年每次去台湾,都会抽出一天的时间去台北的一个墓地,祭拜一位已逝的台湾行政法学者法治斌———他是位行政法教授,也是翁岳生教授的学生。“我永远忘不了治斌教授为了构建这个学术平台做出的努力。为了方便与大陆学者的交流,台湾专门成立一个社团组织———行政法学会。法治斌为了两岸学术交流付出了辛勤劳动。”应松年说。

  两岸法律文化交流无障碍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海峡两岸行政法学研讨会从1997年7月开始,在两岸轮流举行,至今已历经12年,共11届。在大陆的北京、西安等地举行了6次,其余5次均在台湾的台北举行。

  “我们与台湾同宗,法律文化一致,他们面对的问题就是我们要面对的问题,交流起来无障碍。”应松年对两岸交流的前景一直持乐观态度。

  每届研讨会,两岸学者都设定一个共同关注的主题,相互研讨。今年研讨的主题是土地规划、征收、征用及权利保障和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判断机制、执行、监督、保障和救济机制。学者们就两岸各自在这两个主题内存在的问题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并提出了解决的立法建议。

  据介绍,现在的研讨会规模越来越大,从最初的各派20位学者,发展到今天的30位。

  廖义男有一个感受,原来,大陆学者引注台湾学者的观点多,现在,台湾学者引注大陆学者的观点也多了起来,而相互引注正是双方交流的结果。他还透露,现在,大陆学者和台湾学者已经开始合著作品,北京大学教授湛中乐与台湾学者董保城合著一本有关国家赔偿法的书,台湾的一些学术研究院还邀请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教授杨解君等进行学术研究,双方的交流渠道一直畅通。现在两岸学术交流已不限于“海峡两岸行政法学术研讨会”,而是呈现出多元、多形式的态势。可以说,现在的两岸行政法学界是一个大家庭。

  记者翻阅了12年来两岸学者研讨的内容:行政程序、行政强制、行政执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处罚、行政契约等。顺着他们交流主题的脉络,可以感受到我国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出台的速度。

  “台湾行政处罚法的研究借鉴了大陆已经实施的处罚法及执法经验。”廖义男告诉记者。

  专题研讨共寻难题破解之道

  在敦煌研讨会现场,记者看到,每次报告人如是大陆学者,报告评议人就是台湾学者。双方的评议人每次在评议完报告人的报告后,都会问很多问题,相互学习的氛围非常浓烈。

  “同一个主题在两岸面临着不同的问题。比如,在对土地所有权人限制的问题上,两岸学者各自讲述了本土的故事。大家对解决这一问题的理念相同,但在实践中,理论的探讨如何变成现实,这是我所关注的问题。”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何海波在评议台湾学者陈立夫的《台湾地区农地权利之管制与权利保障》报告时说。

  台湾学者萧文生在评议西北政法大学教授王周户的《我国土地规划制度模式探讨》报告时建议,世界上每个国家都会出现土地规划的问题,最后都希望借助国家力量解决,在这种情况下,国家最好能设计明确的程序,让公民参与,最好在土地规划制定时和规划执行时都设计对农民的救济程序。

  台湾学者陈爱娥,因早年留学德国,对行政法研究颇有造诣。这次研讨会,她报告的题目是《土地利用规划与权利保障》。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程雁雷在评议时说:“陈教授的报告留给我的最大启示是,在土地规划阶段就应考虑补偿的问题。这是一种非常务实的研究视角,这让我想起我们有些地方在做土地规划时,为什么会出现"隔夜房"、"隔夜树"现象,就是因为缺少补偿问题的法律设计,导致一些农民在一夜之间就会盖出房子、种出树,以便向政府要更多的补偿。”

  “我们今天的行政法研究成果就是在这种相互碰撞的思想火花中诞生的。从研讨气氛中你就可以感受到,两岸学者有着共同的事业追求。”应松年感慨万千。

  本报敦煌(甘肃)7月2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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