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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鼓励符合条件夫妻“生二胎”

2009年07月23日15:42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上海七月二十三日电 上海市政府有关部门昨日在新闻通气会上表示,上海在严格执行中国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人,比如双方都为独生子女的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以缓解人口老龄化进程。

  据上海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中国正处于新一轮生育高峰期,人口增长的压力仍然很大,因此生育政策并没有重大改变。
上海现行的生育政策是: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和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根据《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城镇居民有九种再生育条件,而农民还增加了三种,共有十二种再生育条件。

  上海市人口计生委有关负责人说,上海目前面临着严重的人口老龄化问题,给城市可持续发展带来严峻挑战。为了应对老龄化,上海鼓励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妻,按照政策再生育第二个子女,以期优化人口年龄结构,并应对二0五0年至二0七0年可能出现的劳动力短缺状况。据悉,上海已经为此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依托社区的人口计生服务网络,对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妻上门告知,发放计划生育宣传资料,帮助这些家庭制订生育计划,并派有关专家进行心理、经济安排方面的服务。

  据了解,上海市从五年前起取消了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夫妻须隔四年才能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规定。从数据上看,上海市内符合政策的再生育办理数量近年来呈逐年上升趋势,而从实际生育情况看,上海现在每年新出生人口中的计划内二孩生育数量逐年增多。

  上海市人口计生委有关负责人同时强调,对于违法生育的对象,官方将按照中国有关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同时,对于高收入超生对象要按照其实际收入确定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收入越高缴纳社会抚养费则越多。
(责任编辑:赵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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