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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无证醉驾致4人死被判死刑 律师称量刑稍重

2009年07月24日09:30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无证 醉酒 超速 逃逸 致4死1伤 “醉别克”案昨宣判

  交通肇事 首例死刑

  “孙伟铭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昨日上午11时15分,醉别克连撞5车致4死1伤案,在成都中院公开宣判。

听到这个判决后,别克司机孙伟铭愣了一下,当庭表示上诉。被带下法庭时,刚满30岁的他对着旁听席呼喊:“爸爸,妈妈,我对不起你们!”

  据了解,因交通肇事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起诉并一审判处死刑,此案在全国尚属首例。

  宣判现场

  受害人家属集体起立 高喊“立即执行”

  无人议论 旁听席上一片焦急

  上午10时30分,成都中院大法庭外挤满了人。上午11时,大门终于打开,审判长坐上审判席,随后,戴着黑框眼镜,身着“黄马褂”的孙伟铭被两名法警带进大法庭。一进庭,他的双眼就焦急地在旁听席上搜索。旁听席上坐了约20人,他们中有受害者亲属,也有孙伟铭的家人,没有人小声议论,大家全都盯着审判区,脸上写满焦急。

  判处死刑 受害者亲属拍掌

  “去年5月,在成都一技术公司工作的被告人孙伟铭购买一辆别克轿车,之后其在未取得合法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长期无证驾驶该车,并有多次交通违法记录……”审判长在宣布开庭后,简要叙述案情。判决指明,孙伟铭于去年12月14日醉酒后驾车行驶于车辆、人群密集之处,其行为已对公共安全构成直接威胁,孙在发生追尾的交通事故后,仍置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继续驾车高速逃逸,后冲过双实线,以超过限定速度一倍以上的车速冲向相向行驶的多辆车,造成4死1重伤的严重后果。

  “全体起立!判决被告人孙伟铭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审判长话音一落,旁听席上立即响起了阵阵掌声,鼓掌的正是受害者的亲属。

  自称良民 当庭表示上诉

  审判长询问孙伟铭:“你是否上诉?”孙伟铭毫不犹豫地回答:“需要上诉!”“理由是什么?”审判长问。孙伟铭说:“在整个驾车过程中,我意识不清,没想到会冲到对面车道上,这次事故我不是故意造成,不晓得后果这么严重。我会准备比较详细的资料,为自己争取求生的机会。因为长期以来,总体来说我还是一个良民,不是一个对社会仇视和漠视他人生命的人。希望社会和司法机关考虑到这只是一个30岁的年轻生命,能给我一个机会。”不过记者记得,在该案庭审时,孙伟铭曾明确表态,“无论判决结果怎样,我都不会上诉”。

  孙伟铭陈述完毕后,审判长让法警将其带出法庭。这时,受害人家属突然集体站了起来,将拳头举过头顶高喊:“立即执行!立即执行!”

  此刻,孙伟铭也激动起来,虽然被两名法警紧紧夹住手臂,但他仍拼命侧过身体对着旁听席喊:“爸爸,妈妈,我对不起你们!”直到被强行带出法庭。

  民事赔偿 双方家属今明协商

  “4名死者和1名伤者的家属共提出索赔金额约180万元。”昨日下午,记者从四川润方律师事务所获悉,受孙伟铭案3名受害者家属委托,代理律师已向锦江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状,法院已受理该案,目前正对孙伟铭名下房产采取保全措施。昨日下午5时许,孙伟铭家属主动联系了受害者方民事代理律师,提出希望就民事赔偿问题与受害者家属进行协商。昨晚7时许,记者获悉,当事双方家属已约定今明两日择时协商民事赔偿事宜。

  记者专访

  孙伟铭父亲:原以为最多判10年

  晕厥 孙父难以接受死刑判决

  从知道判决结果起,59岁的孙林一直处于巨大的震惊和悲伤中,几度晕厥。昨日下午2时,记者来到约定的小区外等候,一名身着蓝色衬衣、身形佝偻的老人从里面慢慢走出来,他就是孙伟铭的父亲孙林。“记者同志……”老人握着记者的手,刚说一句眼泪便夺眶而出。

  “这个案子最多判10年”,这是孙家人此前多次与代理律师交流后得出的结果。按律师的思路,孙伟铭将以交通肇事罪被法院顶格判决7年有期徒刑,加上部分加重情节,最后获刑应该在10年以下……

  昨日上午刚到法院,一直患有心脏病、脑血栓的孙林就因过度紧张而晕厥。在家人的劝说下,孙林没有进入法庭。大约半小时后,哭成泪人的老伴在亲友的搀扶下走出法院,“死刑!”孙林一下呆住了。

  哽咽 如判死刑将无力赔偿

  “如果终审维持原判决怎么办?”记者问。“……不敢想。”老人说到这里,再度哽咽。陪同的亲友则坚决地称,一定不会接受死刑的判决,到那时会通过其他渠道申诉。

  “儿子如果被判了死刑,我还能拿什么去赔偿受害者家属?”采访最后,孙林说出了按原定的赔偿计划,儿子在成都的房产可补偿约40万元;儿子入狱10年期间,孙林就用自己微薄的工资按月赔偿。还可以先筹到部分钱用作赔偿,待儿子出狱后,偿还剩余赔偿不是难事……可一旦儿子最终被判死刑,别人肯定不愿借钱给他,而年迈的父母也无力偿还剩余赔偿。

  “给他一次机会,他一定会尽力赔偿受害者家属,为社会作出贡献。”孙林说。

  受害者家属:法院判得很公正

  法院判决后,记者立即采访了受害者家属。

  记者:你们对判决是否满意?

  家属:法院判得很公正,死刑已经是最重的了,现在我们最大的心愿就是能看到刑罚的执行。

  记者:孙伟铭已经提出上诉,你们怎么看?

  家属:上诉是他的权利,我们表示尊重,但是对于我们来说,不管怎么样都不能让亲人再回来了,我们希望能看到死刑的执行。

  记者:你们怎么看孙伟铭?

  家属:喝了那么多酒又没有驾照,还敢开车,这是对法律的漠视,我们普通市民还有安全感吗?

  专家说法

  此案或成判例 震慑醉酒驾车

  主审法官:放任危害结果发生 属主观故意

  宣判后,该案审判长就如何定罪量刑等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记者:如何区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交通肇事罪”?

  审判长: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交通肇事罪是同属于刑罚分则中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范畴,但在主观上前者为故意犯罪,而后者为过失犯罪。

  孙伟铭经常无证驾驶甚至醉酒驾驶、严重超速等行为,从主观方面来讲,其本身实质上就有放任、无视甚至蔑视的意识,而不是简单的犯罪过失。该案相关事实充分证明,孙伟铭无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明知越过道路中心黄色双实线会发生与对面车辆相撞、车上人员死伤的严重后果,仍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其主观故意非常明显。

  记者:法院怎样认定孙伟铭的罪行?

  审判长: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属危险犯,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只要实施该行为即构成犯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最高可判处死刑。孙伟铭的行为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并对被害人及家属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综合考虑该案因素后,法院最终决定对孙伟铭作出该判决。

  相关人员应以此案为鉴。

  律师观点:量刑稍重 但更能维护大多数人的安全

  四川省律协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周建中对判决结果发表了看法。他认为,法院罪名肯定没定错,而且可能成为判例,对醉酒驾车行为形成震慑。

  “虽然孙伟铭的行为表面上看是交通肇事,实际上他的行为是相当可怕的,而且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周建中认为,目前最高法鼓励案例指导制度,此判决虽不是终审判决,但肯定对类似案件的判决有很大影响。“虽然量刑稍微有点重,但从社会效果来说,更能维护大多数人的安全。”

  记者手记

  这是一个标准 更是一种震慑

  去年,中国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约80万起,死亡近10万人,是美国的两倍,日本的十倍。中国汽车保有量约占世界汽车保有量的3%,但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却占到16%,已连续十余年居世界第一。

  当前,无证驾驶、醉酒驾驶、严重超速已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威胁着众多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引起群众的公愤,并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目前,不少城市都加大了对此类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力度,随着执法的严格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这种无视他人生命的行为将得到有效打击和控制。

  成都中院的判决,虽然只是一审,但这一判决却向社会传达了一个信号:醉酒驾车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必将受到严惩!法院的判决展现了一个标准,也是对所有醉酒驾车者的震慑!驾驶员须引以为戒,切不可再害人害己。

  事件回放

  去年12月14日:孙伟铭驾别克车在蓝谷地附近与一辆比亚迪轿车追尾后逃逸。至成龙路卓锦城路段时,孙驾车越过双实线,与相对行驶的一辆长安奔奔迎面相撞,导致4死1伤。经鉴定,事发前,别克车时速达134~138公里(事故路段限速60公里)。孙伟铭体内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达135.8毫克,属深度醉酒。警方发现,从2008年5月登记上户以来半年,该别克车共有10次交通违法记录,而车主孙伟铭本人没有驾照。

  去年12月27日:检方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将孙伟铭批准逮捕。

  今年4月2日:孙伟铭被成都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今年5月22日:成都中院开庭审理此案。面对受害者家属,孙伟铭泪流满面三鞠躬表示忏悔,但三位情绪激动的受害人家属当庭下跪,请求法官严惩凶手。

  相关链接

  南京别克案

  今年6月30日,一辆黑色别克轿车在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金盛路突然失控,撞上路边一西瓜摊后,沿途连续撞倒9名路人,撞坏路边停放的6辆轿车。事故造成3人当场身亡,2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另有4人受轻伤。经化验,肇事司机张明宝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381毫克,属严重醉酒驾驶。

  罪名:检察机关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将张明宝批捕。

  成都悍马案

  今年4月25日,蒋佳君酒后开着悍马车在永丰立交桥东端下桥处,连续撞伤两辆出租车后逃逸。逃逸途中,在二环路南三段景立娱乐会所附近,将骑电动自行车的李桂华撞死。

  罪名:5月8日,蒋佳君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批捕。

  王鑫 陈兴静 本报记者 袁钲钲 程璞 实习生 王堃 杨双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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