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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开胸验肺”验出职业病鉴定困局(组图)

2009年07月27日14:28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新华网
疑似“尘肺”的工友以及工友的家属,都等待着张海超维权结果。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截止到昨天,河南省新密市刘寨镇农民张海超“开胸验肺”引起的法律及舆论风波依然未有平息的迹象,虽然曾经给张海超作出“肺结核”鉴定结果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表示,“不再需要用人单位提供有关证明”也可以进行“特事特办”的复诊或重新鉴定,但对于这种特别关照下的“变通”之举,张海超并没有接受之意。他需要一个“合理合法”的方式得到的复诊和鉴定结果,有“法律效力”,“既为了自己的将来,也为了其他有相同经历的工友”。


  昨天,郑州市政府也对外表示,郑州市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胡荃为组长,由安监、卫生、劳动、监察、信访、工会和新密市政府为成员的张海超事件处理小组,各部门按照职责和分工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迅速拿出调查报告。

  近日,河南省新密市刘寨镇农民工张海超为证明自己得了职业病不惜“开胸验肺”,他的不幸遭遇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

  现状

  张海超每天打6瓶点滴

  河南省新密市,刘寨镇老寨村中一座破旧的院落。

  这段时间,要不是因各路媒体的纷纷到访,这里原本要显得冷清。

  因“开胸验肺”壮举而处于舆论风口浪尖上的张海超,此时依然身体虚弱,行动缓慢,声音低弱,语速极慢。胸口上那道刚刚愈合的15厘米长的伤口,不时还在隐隐作痛,他的眉头也因此要阵阵收紧。

  为了尽快恢复身体,他每天要在自己家中打6瓶点滴。所打的药品不过是复方氨基酸、葡萄糖和氯化钠等注射液。妻子、姐姐、父母等随时在照顾。

  张海超及家人对各路媒体的采访都十分配合,对媒体的介入,他们家人感激万分,他们也十分希望通过社会各界的介入,使事情得到满意的解决。

  但张海超对自己未来病情并不乐观。

  “我这病不是一般的病,也可能是终生不愈。我以后也许干不了什么了,是振东公司扣下了我体检结果,耽误了复查,让我错过了病情的最佳治疗时期。所以我要向他们讨个说法。”

张海超家中堆满点滴瓶子

  必要时愿意“二次开胸”

  尽管在河南省总工会的过问下,新密市总工会已成立专门工作组,并多次前往张海超家中看望慰问,积极配合新密市委、市政府调查协调此事,鼓励张海超“到法定的职业病鉴定机构重做鉴定”,也告诉他“经多部门协调,到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机构复诊或鉴定都不再需要用人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新密市工会将根据鉴定结果,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做相应处理。”

  但张海超对于这种特别关照下的“变通”之举却并无接受之意。张海超甚至对外放出狠话,“必要时,愿意二次开胸验肺。”

  张海超表现出的执拗让所有人都感到惊奇。张海超表示:“不是我不讲道理,是职防所开始就要求我必须提供这些东西,没有就不行,说是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必须严格执行。现在怎么又可以"特事特办"了。我就想通过"合理合法"方式得到一个复诊和鉴定结果,这个结果要有法律效力。这既是为了自己的将来,也为了其他有相同经历的工友。私营企业可以不讲良心,作为政府职能部门、执法部门不能不作为。”

  张海超说,他采用极端的做法来证实自己,也是对现行职业病防治法规缺憾的挑战,尽管道路会很坎坷,但他会坚持为自己讨回一个说法。

  张海超所说的“合理合法”的方式,就是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曾所在的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提供真实的相关职业史、体检证明、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历年职业病诊断证等。

张海超2007年在新密市防疫站拍的胸片,显示肺部有阴影。

  进展

  郑州市副市长担任事件处理小组组长

  据了解,7月24日,卫生部已派出督导组前往郑州当地督导此事的解决。

  昨天,郑州市政府也对外表示,为使这一事件尽快得到合理、有效、科学的解决,郑州市政府将采取措施,包括: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胡荃为组长,由安监、卫生、劳动、监察、信访、工会和新密市政府为成员的张海超事件处理小组,各部门按照职责和分工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迅速拿出调查报告;成立鉴定复诊小组并同时成立病史走访组、现场调查组和技术诊疗组对张海超的粉尘接触作业史和在各医院的医疗就诊情况进行走访了解,对新密市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的作业场所粉尘情况进行调查,同时邀请国家和省内知名尘肺病专家进行技术咨询和业务指导,收集各医疗机构的检查结果,对张海超的病情进一步复诊;要求当地卫生部门加强与劳动保障、工会、民政等有关部门沟通,利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统筹、医疗救助等相关政策,研究治疗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病人的诊疗救治工作。

  并针对张海超事件暴露出的问题要举一反三,立即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执法大检查,严肃查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各种违法行为,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同时,针对目前一些企业法律意识淡薄和劳动者职业病防治知识匮乏的情况,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用人单位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据悉,此前郑州市卫生局已成立了调查小组,并设立了专业技术组、纪检调查组、监督检查组、媒体沟通组。郑州市卫生局多次到新密市张海超的家乡积极与张海超沟通联系,进一步了解张海超的身体状况、诊疗情况和个人诉求。

张海超一家三口。

  难点

  企业不愿自证“有问题”

  可以想象的原因,张海超想指望原来所在的那家公司能提供这些证明材料,又显然形同与虎谋皮。

  “你啥时在这干过活儿啦,我都不认识你。”一名公司负责人就曾对张海超说,此后更是闭门不见。

  因振东公司拒绝出具诊断所需的材料,张海超是历经了多次上访甚至和振东公司发生冲突后,由新密市领导和信访局协调,才艰难得到的。所得到的证明,张海超也认为“都严重背离事实”。

  其中2009年2月19日开出的一份证明,如此“证明”张海超在企业的工作经历:

  2004年8月第一次参加工作,于2005年5月离开,去向不详;

  2005年8月第二次参加工作,于2005年11月离开,去向不详;

  2006年3月第三次参加工作,于2007年10月离开。

  因这一证明不被张海超认可,振东公司又被迫另外先后重新开出了两张证明,同样是将张海超的几年时间写得断断续续的,张海超在企业中的工作环境也写成与污染基本无关的“压力机”,“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等栏也都标注为“无”。

  久病成医,对《职业病防治法》相关条文已经谙熟的张海超说:“按照法律的规定,"连续工作多年"是工伤认定的一个必要条件,证明里我的工作时间都是支离破碎的。”

  他气愤异常:“他们开出这样的证明,是不想让我正常地完成鉴定、诊断,也完全不符合事实。你们想,我一个普通农民工,能在一个企业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吗?他们企业能允许吗?”

  7月23日,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秦永彬还面对众多媒体表示:“公司从未否认过张曾在企业工作过,但公司认为张的做法属于无理取闹。”

  秦永彬说,张海超在振东公司工作期间的主要岗位是成品车间。“硅砖生产线”和“碎石车间”是张刚进厂时工作的岗位,后来由于企业经营目标调整,如今这两个车间都已经不存在了。

  对于2007年1月企业组织员工集体体检情况,秦永彬回忆:“那次体检后,防疫站从来没有给企业反馈过员工的健康状况情况,企业也一直没有得到过任何体检结果。”

  秦还很肯定地表示,振东厂从创办至今21年了,就他掌握的情况,还没有职工被发现患职业病。

  秦永彬认为,2007年初,张海超在体检时被发现肺部有异常,责任不在企业,而是在新密市防疫站,“因为防疫站从来就没有告知我们体检结果!”

  分析

  “尘肺”索赔的多米诺效应

  现实的情况是,有资质的单位未鉴定出尘肺,鉴定出尘肺的单位又没资质,而看似简单的“尘肺”证明隐藏着不言自明的巨大利益纠葛。

  张海超至今为鉴定、手术和前前后后的治疗已花费不下9万元,现在每天光打点滴的费用就在百元以上。

  张海超已经对外明确表示,一旦确诊是“尘肺”职业病,就会与企业交涉赔付问题。必要时将诉诸法律。他表示,企业应该赔付给他的费用包括鉴定费、医疗费、未来的生活费等等。张海超虽没有给出一个具体的赔付数额,但他说,“是企业扣押了我要求复查的通知,耽误了我病症的治疗。”“我现在已经成了一个废人,以后也基本无法再工作了,我现在还年轻,未来的生活费应该由企业来负责。”

  记者在张海超家中采访时,不少张海超过去的工友也闻讯赶来,向媒体申诉各自的情况。他们几乎与张海超一样,都有着在这家企业工作的经历,也都有着与张海超一样的咳嗽、多痰、呼吸困难、胸闷、喘不过气来等症状。

  张海超说:“我感觉这已经不是我一个人的事情了。仅仅在我所工作过的振东耐磨公司里,像我这样情况的工友就有7个左右,有些人甚至没有要到说法,就已经离开人世了。”

  他指的是同为振东公司工人的张喜才。2006年11月,张喜才即被诊断为“尘肺Ⅱ+期合并肺结核”,但还没有走完整个工伤认定程序,就已经去世了。至今张喜才的儿子张会亭还就相关赔偿问题奔波不止。

  同病相怜,张海超希望他们的不幸遭遇同样得到妥善处理。

  今年47岁的马建山也是张海超在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的工友,他现在由于呼吸困难,不能干重活,走路都要喘。

  马建山说,自2006年10月病发后他请病假在家休息至今,多次申请鉴定,因单位拒开相关证明,河南省职业病防治所拒绝为其鉴定。由于知道自己所患的病症会使人丧失劳动能力,且终身不能治愈,苦于无力通过有效途径解决问题,因此心中满是辛酸和无奈。

  这也就意味着,一旦张海超的官司打赢,随之而来的多米诺式的系列赔偿官司也将找上这家企业。

  所以张海超看到了一个可能的事实:“如果我们的官司都打赢了,这个企业也许就不存在了”。

  生死攸关的利益面前,张海超尘肺的认定与否似乎也就成了一个重要的平衡点和安全阀。

  一方是张海超不顾一切宁愿忍受一刀甚至二刀、三刀,来证明自己的“尘肺”重症,进而向曾经打工的那家企业索赔,丝毫不愿“变通”。另一方是那家生产企业从自身企业的信誉及生死存亡的角度考虑,不承认张海超的病症与企业自身有关,这使得整个事件的发展有了走入困局的迹象。

  现实的情况是,经过张海超的执著努力和“开胸验肺”的壮举,在获得国内众多堪称权威治疗机构“尘肺”鉴定结果的同时,也为自己获得了舆论权和话语权。但即便如此,最终能否通过合法的途径获得合法的权威医疗机构对“尘肺”的认定?即便得到了“尘肺”认定,是否能认定是工伤?工伤又是否是由振东公司造成的?在振东企业否认自身责任的情况下又能否最终获得企业的满意赔付?

  7月23日,振东公司的副总经理秦永彬已经表示,如果有足够证据证明张海超的病情属于尘肺,并且和在振东公司工作有关,振东公司愿意承担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而他所谓的“足够证据”,据他说就是指法律认可的、职业病防治部门认定的尘肺诊断证明。

  从振东公司开出的那几张张海超并不认可的证明和秦永彬的话中,可以判定振东公司对这一事件的法律前景是有判定、预估与准备的。

  摆在面前的一系列的法律难题,预示着,张海超后面要走的路还很长。 (来源:新华网综合)
(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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