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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仔醉卧街头12小时后死亡 警察医院互推责任

2009年07月27日15:34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央视网

  《今日说法》:《王富涛人生的最后12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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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留言>>你对王富涛之死有何看法?

  王富涛到广州打工,醉酒后横卧街头12个小时后死亡。治安监控摄像头记录了他的死亡过程。其间,当地警察及120医生曾对他进行过处置。

  监控录像显示,王富涛从当晚7点18分进入画面后,一直坐在路边喝酒。后来就躺倒在地。

  晚上20:50分,距离王富涛来到这里一个半小时后,一辆警车驶入了画面。广州市公安局站前派出所的民警首先赶到了现场,很快,120的医生也来了。

  20:55分,两个警察将王富涛拖到了沿街店铺的屋檐底下。

  20:57分,医生离开。几分钟后,警察也走了。

  医生检查说王富涛生命体征一切正常后,离开了。

  警察根据医生的指示将王富涛抬到了路边位置,王富涛就一直静静躺着。在他的头部上方,是一个网吧,进进出出的人非常多。录像显示:

  6月16日凌晨0:38,距离王富涛被警方抬到路边5个多小时后,一名男子上前踢了踢王富涛,没有反应。

  2:31距离王富涛来这里7个多小时后,一个身穿白衬衫的男子靠近王富涛,好像拿走了他身上的东西。

  6:50,警方发现王富涛11个多小时后,警车再次来到王富涛醉卧的地点,随后,120救护车也赶来了。

  7:00,王富涛的脸上被人盖了一张报纸。几分钟后,王富涛的遗体被运走。此时,距离王富涛来到这里已过去了12个小时。

  120急救车的出诊记录写着“醉酒”,警方提供的病历复印件把王富涛死亡的原因诊断为“猝死,死亡时间不详”。

  据王妻梁蜀改介绍,王富涛是河南镇平县人,家里有一个10岁的女儿和一个9岁的儿子。死者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

  警方拒绝了《今日说法》记者的采访。到底我们应该如何看待警察,医生在处理王富涛的事情当中的表现呢?几位专家在节目中表达了他们的观点。

  以下专家的看法,您认同谁的说法:

  (一)警察没有把醉汉约束至酒醒责任?

  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王太元教授:警察没有把醉汉约束至酒醒责任。

  醉酒有可能危及他人安全,甚至生命或者他自己的安全,生命的时候我们应该强制约束他。如果没有这种情况,我们从严格来讲还不一定有法律依据要约束他。因为约束是对他人身的一种限制。可以把他转移到安全的地方,可以叫120或者给急救中心打电话。不一定需要约束至酒醒。

  2.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学者马怀德教授:警察有把醉汉约束至酒醒责任。

  这是警方对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的一种义务。这种约束实际上它有个前提叫“保护性的措施约束”,这个约束可以是强制的也可以是柔性的,这是约束的本意。警方不可以说我已经跟120说了,让120带走。因为各自的职责不一样。核心是警方是不是应该尽一些力量来保证这个醉汉的人身安全。

  医生对王富涛的死亡有没有责任?当时应不应该把王富涛带回医院观察?

  1.广州市荔湾区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 闾建辉:按照规定,医生没有必要把王富涛带回医院治疗。

  我们的医生是很负责任的。当时,医生通过对王富涛进行的基本检查发现,他的生命体征是正常的,并不属于《广州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规定的急、危、重伤病员的范围,因此没有把王富涛带回医院治疗。

  2.北京大学医学部卫生法学教研室王岳教授:医院的这种处置方式有欠妥当。

  按照120的描述,可能他的一些生理指标是正常的。但是醉酒的人他最大的问题是意识不清,是很可能会产生一些潜在的风险的:比如说醉酒的人最常见的就是呕吐,就容易反流进入气管导致窒息。我个人认为应该120把他送到医院的急诊进行留院观察。

(责任编辑:黄成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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