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7月29日电(记者詹婷婷)安徽省安全监管总局、发改委、经信委、国土厅、环保厅日前联合编制发布《安徽省尾矿库隐患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到2009年底前,基本完成尾矿库安全、环境隐患治理任务;到2010年底前,全部完成尾矿库隐患治理。
据悉,到2009年4月底,安徽省仍有113座尾矿库普遍存在调洪库容不足、坝体观测设施不齐全、下游有居民区且安全距离不足等安全隐患,治理投入大、周期长、难度大。
根据该方案,安徽将对经整改能够达到安全生产和环保条件的危库、险库,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资金、责任人、整改期限,完善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经整改合格后方可进行生产;对危险性较大的病库督促企业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对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环境污染严重的危库、险库,按照规定依法停产,进行闭库;对无主管企业存在隐患的尾矿库,由地方政府牵头落实治理,整改排洪设施、增强坝体稳定性,限期消除隐患,有条件的按程序予以闭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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