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浙江三男子因喜爱私藏枪支被判刑 相互传借

2009年07月30日18:28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嘉兴7月30日电 (记者 袁爽 实习生 叶园园 通讯员郁菊红)浙江嘉兴海盐的祝某、汪某、朱某三人因喜爱枪支而将极度危险的枪支藏于家中,并相互传借。近日,三人因非法持有枪支被判刑。

  2008年5月左右,汪某从他人处取得一把自制手枪,偷偷藏匿于家中。
后吴某得知他有一把枪支,便于11月向汪某借枪。拿到枪支后,吴某将枪支转借给了祝某。祝某拿到枪支后爱不释手,迟迟不予归还。后经吴某反复催要,祝某将枪支还给了他。

  2009年2月底,另一犯罪嫌疑人朱某也向吴某借枪,并将枪支锁进自家保险柜中。在得知公安机关正查有关人员之后,害怕暴露的朱某打电话让其母亲去保险柜中将枪取出藏好。而第一次见枪的朱母慌忙中,将枪支藏在洗衣机后面。刚藏好,门便被敲响了,公安人员当场将该枪支依法查扣。后经嘉兴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该枪支具有杀伤性。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祝某、朱某、汪某违法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但鉴于祝某有立功情节,朱某和王某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系自首,遂判处三人有期徒刑十个月至六个月不等。
(责任编辑:张庆龙)
[我来说两句]

搜狗搜索我要发布

以上相关内容由搜狗搜索技术生成
昵称: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搜狐博客更多>>

精彩推荐

搜狗问答更多>>

最热视频最热视频更多>>

美容保健

搜狐无线更多>>

茶余饭后更多>>

搜狐社区更多>>

ChinaRen社区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