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7-31 00:54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碑文记述120多年前整饬吏治的条规法则 日前,原平市崞阳镇翻修一段破烂的水泥路时,挖出两通稍有残损的清代光绪年间专为警戒吏治而立的碑。
两碑行文通畅,含义深远,楷书秀美且镌刻精细,让人研读之后感触颇深。
这两通警戒吏治而立的碑中,其中一通碑高113厘米、宽51厘米、厚15厘米,距今126年。碑文为:“道光十九年六月二十四日奉上谕,御史陈文翥奏饬州县滥委佐杂审案一折。州县为亲民之官,所有自理词讼自应亲自审断。如若所奏外者,巡检典史等官营求审案,州县徇情滥委,巧避擅受之名,实与擅受无异,不可不严行禁止。着各直省督、抚巡,通饬该管道、府严密稽查。如有州县任听佐杂营求,将自理案件委令断结,以致变乱是非曲直者,或上司访闻或百姓告发,即将该州县佐杂一并从严参办,毋稍姑容,将此通谕,知之,钦此。光绪九年十二月,山西代州崞县知县,臣龙朝言敬谨敕石。”
龙朝言是广西临桂县人,翰林,光绪六年任崞县知县,在职4年,刚到崞县就组织重修了《崞县志》,为官廉正。此碑文是其据道光年的一道圣旨而书,意在督促基层的州县两级主官勤政理事,严管下属。龙朝言以碑为座右铭鞭策自我和部下,其志向、抱负可见一斑。
另外一通碑128厘米、宽57厘米、厚15厘米,距今122年。立此碑的知县姓吴叫锡田,河南汤阴县人,举人,光绪十二年到任,一年后离去。此碑记叙了应省、道、州的三级衙门之令,强化整顿煤炭业管理程序,严禁营私舞弊,查办官商勾结的行为,给煤炭业创造既遵法规又相对宽松的开发环境。并称,崞县在这方面虽无陋规但仍明令在先,以作预警。
时隔多年,这两通碑重见天日。碑文所述120多年前整饬吏治的条规、法则,于今对照有着相同之理,深刻内涵值得研究。
邢建国 辛金定 杨如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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