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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打工妹厕所分娩后高空抛婴 涉嫌故意杀人罪

2009年07月31日01:46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大洋网-信息时报

  少女厕所分娩后高空抛婴

  信息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实习生 魏徽徽 陈述) 昨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了一起未婚打工妹杀婴案。被告人严某在厕所产下与前男友的孩子,因害怕现男友知道,遂将刚出生的婴儿从5楼厕所窗户抛出。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其提起公诉。

  现任男友一直没发现

  严某,19岁,读到初中二年级辍学,14岁那年来到广州打工,案发前是海珠区鹭江某纺织厂职工。2008年初,严某与前男友交往时怀孕,5月时两人分手后,9月又认识了现男友。为了孩子的事情,严某曾联系过前男友,但前男友坚决不承认孩子是他的。这使得严某无所适从,并害怕现男友知道后会离去,于是选择了隐瞒。

  因为她身材比较胖,现男友居然一直没有发觉她怀孕的事,2009年1月29日正值大年初二,严某称肚子痛,吃了止痛药后好转了一些。次日早上6时许,严某以为肠胃不适上厕所,不料突然排出一个婴儿。因担心男友知道孩子是前男友的,严某竟将亲儿从5楼高的厕所窗户扔到楼下。当天,死亡婴儿被路人发现,后警方经侦查将严某带走。公诉人认为,严某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已触犯刑法中的故意杀人罪。

  昨日上午,严某哭着进入法庭,从其发胖的身材完全看不出是个19岁的少女。因为案情涉及隐私,法庭临时决定不公开审理。但严某从庭审开始到结束都在哭,连法庭走廊外也能听到哭声。

  抛前婴儿是否已死亡?

  公诉人认为,根据法医鉴定结论,该婴儿符合高空坠落导致重度颅脑损伤导致死亡的结果,严某因为害怕男友知道,而非法剥夺孩子的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

  严某在庭上哭着为自己辩护称,“事情发生得太突然了,在蹲厕生下来时他就掉到了便盆里,脐带不知怎么就断了,我把他抱起来后,不小心又掉进了桶里,再抱起来时已经感觉到身体发凉,没有动也没有哭”,“因为太害怕了,我都不知道是男孩还是女孩,当时我以为他已经死了”。严某还称,从来没想过要堕胎,更别说生下来杀死,一直都想着以后送人或者遗弃在医院。

  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认为,不能仅根据一份司法鉴定结果推定严某有罪。律师认为,刚出生的婴儿非常脆弱,在被抛出前发生的意外事件可能已经导致了死亡的结果,而目击证人也只有严某一个人,这种可能性仍是无法排除的。据悉,该案现已审结并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李恺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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