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本周,公共租赁房的概念逐渐清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日前公布了《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下周一起,取得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资格的家庭无需再次申请,经过登记即可进入公共租赁住房轮侯范围。
【正文】
昨天公布的《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原定于今天开始试行。但由于赶在公休日,正式受理居民申请登记时间应该为下周一。
另外,此前,有消息称公租房将首次面向部分住房困难的非京籍人士,但此次公布的政策并未将这部分人纳入其中,供应对象仍限定为京籍人士。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公布,公租房并没有新的准入标准,而是与政策性住房共用一个标准,这部分人需求强烈,审核基础完善,新政策在试行阶段主要是解决这些人的住房困难。随后,有关部门会根据试行情况完善细则和办法,逐步将其他住房困难人群纳入进来。具体来说,《办法》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是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同期声>】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委员 徐志军
【正文】
随着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政策的实施,本市大多数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都将得到解决,但仍有部分中低收入家庭既不符合廉租房条件,又无力购买经适房或两限房,这次的新政策,第一步就是解决这些人的住房困难。
公共租赁住房的分布,主要以交通方便、户型小巧经济的一、二居室小户型为主,布局也是在大型公交枢纽周边等区域,据了解,公共租赁住房是在政府提供政策支持下,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水平,面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出租的住房。按照北京市住房建设计划,今年将收购和建设50万平房米的公共租赁房。
公共租赁住房实行的是公开配租制度,租金水平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按同类地段其他房屋市场租金一定比例进行下浮后确定的。
市民如果想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可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轮侯。
另外,对于承租了公共租赁房的家庭,就不能再同时享受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其它政策性住房。此外,公共租赁房的租赁期限规定为最长5年,需要续租的必须提前三个月提出申请并重新进行审核。合同到期暂时不能腾退住房的,承租家庭要按照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缴纳租金。同时公共租赁房也是禁止转租、转借或用于非居住用途。如果租户存在欺诈行为,将被记入个人诚信档案,那样的话,在随后的5年内,就不能再申请政策性住房了。北京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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