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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东飞:消除乙肝歧视需要明确的赋权措施

2009年08月05日19:16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

  周东飞:消除乙肝歧视需要明确的赋权措施

    作者:周东飞

  近日,国内权威乙肝专家、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中心病毒性肝炎室主任崔富强在成都首次透露,卫生部将出台政策——常规体检表的待选“菜单” 中,将统统取消乙肝“两对半”这个项目。

(8月2日《成都晚报》)不过,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针对记者的求证,称这只是专家的观点,并不代表政府的官方意见。如果卫生部就此出台相关政策,将有一个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的过程。

  看来,“拟从常规体检表中删除乙肝检测项目”从专家说法到成为政策还有一个过程。但是,在消除乙肝歧视的呼声下,出现这样的专家建议并不突兀。近年来,政府各部门就消除乙肝歧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定。教育部明确要求高校不得拒绝录取肝功能正常的乙肝病毒携带者,人事部要求各地在公务员招考中不得将携带乙肝病毒作为拒绝录用的条件,农业、质检、工商等部门联合声明携带乙肝病毒不影响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劳动部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强行将乙肝指标作为体检标准。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很明显,从劳动部禁止把乙肝指标作为体检标准,到卫生部拟从体检表中删除乙肝项目,其间仅有一步之遥。

  乙肝歧视的实质,就是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正常求学、就业、生活权利,被不合理的规定、不理性的看法所影响甚至剥夺,消除歧视的过程必然是一个重新确认权利和归还权利的过程。科学研究已经证明,乙肝病毒的传播途径仅限于血液传播、母婴传播等有限的几种,乙肝病毒携带者并不会对周围同事、同伴的健康造成威胁。社会基于惯性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歧视,必然伴随着受歧视者合法权益的被损害。当这种社会损害无法自我修复的时候,政府以法规、政策的形式进行干预是必要的。从引导性的声明到原则性的规定,从具体的干预到源头的控制,体现了政府在消除乙肝歧视方面一步步的努力。

  劳动部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强行将乙肝指标作为体检标准,实际上已经是对于乙肝歧视在体检环节的具体干预。此次有关专家建议卫生部在常规体检中删除乙肝检测项目,相比之下涵盖范围更为广泛,也更具有源头控制的价值。这样的规定,将真正使一个人的疾病信息在不影响他人健康的前提下,回归了它的隐私属性。保护了个人的健康隐私,也就保证了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以免受被歧视的折磨。当然,权利仅仅靠法规的声明是无从实现的。劳动部的上述规定经过媒体发布后曾受到质疑,原因就在于它规定违法者付出的成本仅仅是罚款1000元,这样低的代价显然不足以用来捍卫乙肝病毒携带者们的隐私权。

  科学昌明和社会进步,终究是不可阻挡的潮流。在这样的潮流之下,从体检表中删除乙肝检测项目,应该在短期内成为一个现实。仅仅做到这一点依然不够,社会运转的惯性决定了歧视往往根深蒂固,而且乙肝歧视常常被认为是人们对自我健康的天然关注。在这样的情形下,被损害的权利要实现回归,少不得扎实有效的配套制度。人们之所以不能轻易得到胎儿性别鉴定的结果,是因为非必须的鉴定行为被视为违法甚至犯罪。在权利声明之外,让继续侵犯权利者付出足够的代价,这是维护合法权利的一般规律。

  当然,在此之外,有必要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让更多的公众从对乙肝的妖魔化氛围中脱敏。并以免费的强制免疫等措施,使越来越多的人远离感染乙肝的恐惧。公众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歧视,更多地建立在对乙肝疾病缺乏了解的基础之上。让公众成为明白真相的公众,才有可能使他们成为消除乙肝歧视的真正支持者。

(责任编辑:张春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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