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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房管局回应地王“晒太阳” 下月可能领罚单

2009年08月11日01:07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大洋网-信息时报
位于江湾桥东纺织路一号
位于江湾桥东纺织路一号

位于江湾桥东纺织路一号的
位于江湾桥东纺织路一号的

  广州地王“晒太阳”追踪 5“老赖”地王下月或领罚单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回应地王“晒太阳”

  □专题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田桂丹 实习生 赖兴婷

  专题摄影 信息时报记者 黄立科 实习生 戴嘉信

  信息时报7月27日起对广州地王“晒太阳”进行系列调查报道,央视及新华社也做了相关报道。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做了回应并透露地王的最新进展。

  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黄文波表示,2007年的27宗地王,目前有7宗已动工,而对于白云区云祥路等5幅“老赖”地王,有可能收回再卖。

  最新进展

  7地块动工

  3宗已发售

  荔湾区文昌南路 97-137号(荔尚国际去年8月开盘)

  番禺区沙湾镇西丽南路地块(金色城品去年7月开盘)

  荔湾区带河路78-110号以东(已动工)

  海珠区南华西路会龙里南侧、岐兴直街东侧、同福西路169-209号以北地段(已动工)

  越秀区豪贤路54-76号、万福里1-3号(已封顶)

  越秀区大德路45-71号、尚果里16-20号、尚果新街1-11号4-8号、大德新街9-25号8-30号(已动工)

  越秀区沿江中路 341、343号(江湾水恋今年1月开盘)

  日前市内有地产中介机构发布调查报告称,截止今年6月份,广州市在2007年诞生的27地王中,有24块未售或未动工“地王”。这部分土地面积共121.4万平方米。上月底,信息时报记者到多块地王探营发现,部分地王已封顶发售,有部分于近期动工,但多数仍未有大动静。

  就备受专注的2007年地王“晒太阳”问题,黄文波昨日表示,在地王“晒太阳”报道出街后,该局对涉及的27地王逐一进行文件梳理,并到现场实地逐一探营,发现有7宗已动工,其中3宗已领取预售许可证开盘售楼,分别是荔湾区的荔尚国际、番禺区的金色城品、越秀区的江湾水恋。

  根据规定,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闲置两年以上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虽然27宗地块是在2007年卖出的,迄今已经差不多两年。但黄文波指出,不能单凭合同签订的时间,简单地加上2年就判断地块是否为闲置地。他表示,根据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周期,广州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一宗“熟地”(即完成征地拆迁补偿的土地)从实际交付土地到动工建设,一般给予12个月至18个月的动工期限。

  未动工地王现状

  5宗中心城区烂尾地 均足额清偿债务

  2007年,越秀、海珠等区域盘活了部分烂尾地和闲置地,但却未能尽数成为有效的楼市供应。此前信息时报做“广州地王调查报道”时就发现,这些位于寸土寸金市中心的地块,被开发商心急火燎地抢入囊中后,却仍空着做停车场或任其长草。

  昨日,黄文波表示,这5宗地块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的特殊性,尚未构成违约和闲置。拆迁烂尾地块是上世纪90年代,根据当时的供地政策“生地”出让的用地(即由开发企业承担拆迁补偿责任)。

  经核查,这5宗用地的新开发企业均已按照法院和政府要求,足额清偿了历史遗留拆迁补偿债务和工程债务,但由于尚有少量历史未拆房屋未完成动迁,且处于拆迁许可有效期内,尚未构成违约和闲置土地。

  由于拆迁烂尾地块需要解决拆迁补偿遗留问题和工程款等历史债务,负责地块内未拆迁房屋的动迁工作,开发企业在完成拆迁补偿安置并办理拆迁结案后,还要进一步完善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开发建设手续,所需要的开发动工期限较“熟地”出让地块要长。一般情况下,会根据烂尾地块尚未拆除的建筑面积、所涉及的被拆迁人户数等地块现状,再多给予12~18个月的期限。

  越秀区东华东路558-596号、1006-1044号(旧门牌)、百子东一、二巷地段(未拆迁结案)

  越秀区观绿路22-28号之三(未拆迁结案)

  越秀区泰康路以南、回龙路以东、北京南路 139号以西、海味街以北(未拆迁结案)

  荔湾区文昌南路宝华巷 15-21号南侧 (毛地出让,未拆迁结案)

  越秀区解放中路师好巷以北(未拆迁结案)

  4宗规划调整 住宅地解约变身绿地

  此前,记者调查发现,部分地王由于老城区规划调整原因,建设受阻,甚至要重新变成绿地等用途。

  昨日,黄文波证实,由于城市规划已将土地用途调整为公共绿地,已不具备开发条件,即已变更为城市公共公益用地,不再是房地产开发用地,这种类型的一共有4宗地。对于这些用地将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并退还用地单位的前期投入。

  在这4幅地块中,就包括了大元帅旁的纺织路一号地块。2007年春节过后,在广州市首场土地拍卖会上,北京万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联合,以7082元/平方米的楼面地价,拿下了海珠区纺织路一号、江湾大桥以东的一幅6929平方米、建筑面积64956平方米的地块。该地块在纺织路中海名都小区附近,可望二线江景,拿地后被预测房价可达到2万元/平方米。

  此外,海珠区同福中路红十字会医院东侧地块,目前正在做停车场。该地也已规划调整为绿地用途。

  海珠区同福中路市红十字会医院东侧(规划拟调整为绿地)

  海珠区纺织路1号、江湾大桥以东地段(已调整为绿地)

  海珠区洪德路鹤鸣五巷(已调整为绿地)

  越秀区德政南路40-46号(已调整为绿地)

  5宗因企业原因迟动工 或按闲置地处置

  2007年,在花都、番禺等区也卖出不少地王。此前,花都区有关部门曾表示,花都区的两幅地王近期马上要开工了。昨日,黄文波透露,花都区有2幅地、番禺区有3幅地,虽然土地出让金已全部缴清,但由于企业原因导致动工延迟。

  这一类型的地王,在申办用地手续过程中,先后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文件,但因未及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多种原因,造成动工开发延迟,但超期时间均未超过一年。

  黄文波指出,根据《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逾期动工开发未逾1年的,尚不能启动闲置土地处置,亦未达到征收土地闲置费和收地的条件。对于这5宗用地,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已发出动工催告函,督促开发企业尽快动工建设,对于经督促仍不动工建设且逾期满一年的,将按闲置土地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置。

  花都区凤凰路(东)(总平面方案调整,目前正在办理总平面方案审批)

  番禺区中心城区南区福德路南侧(3-1)(市政道路占用地块,须再次调整报送修详规。目前正在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报装临水、临电,报迁高压电线)

  番禺区中心城区南区规划青新路北侧(3-2)(正在办理单体规划审批)

  番禺区中心城区南区规划青新路南侧(3-3)(正在办理单体规划审批)

  花都区建设北路地块(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

  5宗高价地 部分收回部分要受罚

  白云区云祥路地块是2007年一堆地王中颇引人注目的。该地在拍卖会上以成交楼面地价18729元/平方米的身价,傲视群雄,成为广州市新科地王。

  据业界流传,在云祥路地王诞生当晚,南湖板块一个仅剩10余套单位的别墅楼盘便召开紧急会议,商讨提价事宜,并于随后将2.2万元/平方米的价格提高到2.8万元/平方米,一次性涨幅接近30%。当时,全市在售楼盘更多以该地王价做广告噱头,声称楼价低于地价,升值在即。

  起到同样效应的地王,还包括了金沙洲地王和番禺区地王。但昨日,黄文波表示,包括云祥路地王、金沙洲地王、番禺区地王等在内的5幅“地王中的地王”仍未交齐地价,至今未动工。未动工原因,一部分是因为企业原因,一部分是因为交地有争议。

  目前,市国土房管局已对开发企业多次发出追缴和催促开发建设的公函。下一步,将对5宗用地分类进行处置,计划在9月份处理完毕。届时,部分地块可能收回重新进行出让,部分可能将进行相应的处罚。

  白云区云祥路(欠缴出让金)

  白云区金沙洲B3701A02地块(交地有争议,欠缴出让金)

  白云区金沙洲B3701A04地块(欠缴出让金)

  白云区金沙洲B3702A06地块(欠缴出让金)

  番禺区中心城区南区规划滨江大道(规划高速公路)北侧、规划大涌路东侧(4-2)(交地有争议,欠缴出让金)

  科学城地王没收8000万押金

  广州加重处罚力度,开发商违约将按10%的成交价没收定金

  2007年总价最高达44.7亿元的科学城地王,在没收了开发商8000万元保证金后被政府收回。海珠区砂轮厂地块开发商举牌却不签约,也被没收50多万元的保证金。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新闻发言人黄文波表示,“广州市不会因为拿地企业很知名,就存在法外开恩的情况”。今后,开发商拿地的违约成本将加大。如果拍出地王却违约,将由没收出让地价底价的10%,改为没收成交价的10%。但有业界人士认为,处罚违约地王政府应更严格。

  处罚: 科学城地王:两年不开发 8000万保证金没收地块收回

  在2007年27块地王中,总价最高的地王是科学城一幅巨无霸地块。该地位于广汕公路与大观路交汇处东南侧,占地面积47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近71万平方米,至今仍在“晒太阳”。

  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黄文波证实,该地属于用地单位严重违约,政府已依法解除出让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没收竞买保证金,并对开发企业进行了违约处罚。

  这幅科学城地王,在2007年曾让保利、万科、城建、粤海、合生、招商地产等地产大腕争得“你死我活”,但地块最后被一家很神秘的中莱公司拿下。当天竞价结束后,中莱负责人拒绝了所有记者的采访,一言不发直接去办理签约手续。其间还一直有两名黑衣保镖在交易中心的办公室门口“站岗”,就连负责人进洗手间时,两保镖都紧随其后。

  记者在互联网上搜寻,关于广东中莱的资料并不多,且大多与这幅地王有关。仅有一则招聘启事显示,广东中莱投资有限公司属于现代建设(中国)有限公司。

  科学城地王目前已经被没收了竞买保证金8000万元,而开发商原先想以此布局广州的策略也已成昨日黄花。出让该地块时,广州市想在此地块上建造一个以中高层为主的小区、其中约3736套是中小户型,并配套一所小学、一间幼儿园,卫生站、居委会、文化活动站、肉菜市场、商业设施等,这一规划蓝图也成泡影。

  砂轮厂地王:开发商举牌不签约保证金没收

  海珠区洪德路凤安街广州砂轮厂地块,曾是2007年土地市场上的最热点,在当年9月11日的土地拍卖会上,该地块拍出5777元/平方米的高价。

  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有关人士表示,该地块拿地开发商在举牌后,却一直没有跟政府签约,被没收了竞买保证金。据了解,该地块的起拍底价为536万元,按照竞买保证金占起拍底价10%计算,即开发商损失了53.6万元。

  记者探营时发现,该地块在凤安桥旁的河涌边上,河涌边还有工程队正在进行附近立交、隧道的建设,机器轰鸣。但砂轮厂地块上却是一片静寂,荒草丛生,杂草堆里有一栋楼房拆了一半,并且还有人居住。

  广州市有关部门人士透露,该地块确因规划原因,搁置建设进度。这幅卖出但未签约的地王,将根据白鹅潭规划调整的需求,再定其具体用途和是否再重新出让。

  措施: 开发商违约将按成交价没收定金

  没收保证金仅损开发商毫发

  按照目前实行公开出让经营性用地的竞买保证金制度,一般为出让地块底价的10%;土地成交后,第一时间现场与竞得人签订出让合同,起算支付出让金和动工开发期限。在这种规定下,开发商往往容易举出地王价。买地——上市——圈钱——买地——增发——圈钱——买地,这样的融资路线图,成为地产大鳄们乐此不疲的游戏。

  如果开发商迟延支付地价的,政府按每日1‰征收违约金,迟延支付超半年的,可解除出让合同,没收竞买保证金,并可追偿土地重新出让后的成交差价。比如,云祥路地块的土地出让金为1.8亿元,以 1‰计算,自滞纳之日起,每延迟一天就要支付18万元的违约金。

  但与拿了地王后的好处相比,少量的保证金和违约金损失对开发商而言只是毫发。

  今后将按成交价来处罚

  今后,开发商在举高价时,将有“紧箍咒”。黄文波透露,广州市将细化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增加违约成本。从今年开始,进一步严格违约责任,要求竞得人在土地出让后缴纳定金,一般为成交价款的10%,受让方违约的,按“定金罚则”处理,没收定金,并征收违约金。比如,如果按照新规,科学城地王要损失4.47亿元,是目前8000万保证金的5.6倍。

  广州已收地27平方公里

  据介绍,广州市将全面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后监管,不断加大闲置土地处罚力度。从2007年下半年起,建立健全闲置土地预警机制,在动工开发建设期限届满前3个月发放《动工建设催告函》敦促用地单位按时动工开发;对涉嫌构成闲置的土地,按照“应查尽查、应收尽收”的原则开展闲置土地调查和处置工作,对符合法定收地条件的,坚决收回。

  至今,广州已累计收回闲置土地近27平方公里,其中居住类闲置土地近11平方公里,是全国处置闲置土地最严厉、收回闲置土地最多的城市之一。

  质疑:政府开发商

  抱团谋生路?

  对于这批引起楼盘“坐地起价”,自己却打退堂鼓的地王,有业界人士认为,是政府和开发商“抱团”谋生路。对此,黄文波表示,“广州市不会因为拿地企业很知名,就存在法外开恩的情况”。

  黄文波指出,对5幅欠缴地价、未动工的地王,将按照缴交地价情况和开发商的开发意愿,分类进行处理。因为有的地王只是交了首期地价,有的连首期地价都还没交;有的开发商还想继续开发,有的则是开发商不想开发,情况各有不同。目前,政府已逐一了解了开发意愿,对没有开发意愿的按照合同办事,根据是否企业违约来进行严格处理,也有可能收回地王重新出让。

  黄文波强调,之所以对5幅地王违约行为予以暂缓处理,主要是考虑前段时期国际金融危机和楼市骤然低迷的特殊背景。他解释道,在2007年房地产高峰期,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房地产市场过分乐观,不顾市场风险,以高价竞得土地使用权,其后受国际金融危机和2008年房地产市场低迷等因素影响,开发企业普遍出现资金链紧张的问题,而导致地王未动工开发。在这种情况下,若不顾时机,简单、机械地追收,处罚和收地,极有可能导致这些企业资金链断裂以及信用危机,并导致连锁的债务危机,给广州房地产市场和金融市场健康、平稳运行带来危害,也会出现侵害购房业主权益等一系列社会维稳问题。

  因此今年3月,广东省政府下发《关于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第十三条明确:“对2008年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确实无法按时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项目用地,由土地使用者申请并经当地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适当延长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期限,延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业界: 处罚违约地王政府应更严格

  有房地产业界人士认为,虽然从今年3月份开始,政府就多次提示楼市风险,提出“希望各方借鉴2007、2008年楼市异常波动的教训,提防市场骤升骤降的危害”,但广州土地市场仍再次频现地王,开发商再现拿地热情。因此,政府在处理2007年未开工地王时,如果政策有放松,将对开发商拿地王起到变相激励作用。

  业界人士还认为,抑制开发商拿高价地,最重要是严格督促其动工时间,防止出现拿地仅哄抬了在售楼价,却无法将土地供应转化为楼市有效供应、缓解供需矛盾的问题。

  中原地产项目部经理黄韬就认为,政府在处罚地王的金额上仍偏少,即使按照成交价一成没收定金,金额也不算多。此外,2007年地王未开工的情况,反映出政府供应土地平抑市场的目标,与该部分土地供应最终转为楼市住宅有效供应之间,仍有一定的距离。因此,政府要在闲置地处理等方面,更加严格。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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