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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贪官现金装满两只木箱 艺坛名师难掩铜臭气

2009年08月12日10:15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南海网


  贪官的两只大木箱装着460万

  三亚综合执法局原局长郑通卫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获刑9年

  记者 刘守波 王成诚

  三亚综合执法局原局长郑通卫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发包、支付工程款和处罚违章建筑工程的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共计277万元,并有177万元人民币及6万元港币不能说明来源合法,7月6日,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郑通卫有期徒刑9年。

  郑通卫,2005年12月至2009年2月任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局长,2009年2月2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5日被逮捕,现羁押在三亚市第一看守所。

  法院认为,郑通卫无视国家法律,利用担任三亚市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之便,在工程发包、支付工程款和处罚违章建筑工程的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先后收取贿赂277万元,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且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应依法对其惩处。郑通卫对其已经据为己有并在案发后上交组织的177万元和6万元港币不能说明来源合法,差额巨大,应以非法所得论,其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应依法惩处。

  另外,郑通卫犯罪后具有自首情节和重大立功表现,归案后在法庭审理中认罪态度尚好,且主动全部向司法机关上交犯罪所得赃款,依法应当减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判决,郑通卫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其犯罪所得赃款人民币454万元和港币6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受贿实录

  牵线拆迁项目贪了115万元

  收钱名目多多:发包工程、帮忙办理罚款手续等

  今年2月20日,郑通卫带办案人员到其表弟家中,办案人员打开2只木箱,箱子里装有人民币454万元、港币6万元。

  据3月27日郑通卫所作的供述以及提取笔录证实,他在2月20日提交给检察机关的454万元人民币及6万元港币,除了已向组织交代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款共计277万元,剩下的177万元人同币及6万元港币,他不能说清这些款项的来源。

  发包工程获好处费80万元

  2007年的某一天,郑通卫到三亚一酒店吃饭,与他一同进餐的是三亚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郑某。

  这顿饭并不简单,席间,郑某谈及执法局办公楼的工程,希望郑通卫帮忙拿到工程,事成之后会进行感谢。

  郑通卫同意将该工程交予郑某承建,同时也要求郑某按“规矩”办。之后,郑某找了7家工程队去报名投标,并将这7家工程队的名称告诉郑通卫。

  一切心照不宣,郑通卫在审批资格预审名单时,看见7家工程队是郑某组织投标的,当即便同意通过,并同意及时支付工程款给郑某。

  2007年2月一个中午,郑某拿着一只黑色塑料袋来到郑通卫家中,袋里装着80万元现金,共8捆,每捆10万,郑通卫当即收下。

  在郑通卫的“关照”下,郑某以泉州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顺利拿到了综合执法局办公楼建设项目。

  帮忙办理罚款手续多次受贿

  世间无奇不有,没见过求着别人帮忙办理罚款手续的,这等奇事便发生在郑通卫身上。

  2007年初,三亚市规划建设局通报三亚市综合执法局称,“汇林水苑”项目存在违章加层的问题。郑通卫带队前往现场检查发现,“汇林水苑”项目确实存在违章加层的问题。

  同年春节前,海南某投资有限公司的林某提着一只纸袋来到郑通卫的家中。‘汇林水苑’项目存在违法加层问题以后还要请你多多关照。”林某对郑通卫说。林某希望早些获得相关处罚,以便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尽快将房产卖出,获得更大的利益。

  “好,等结果出来后再说。”郑通卫淡淡地回应了一句。

  林某走后,郑通卫打开纸袋看,里面有两盒茶叶,一只白色的大信封里装着2万元现金。

  过完年后,规划建设局将“汇林水苑”违章加层的情况书面情况通报综合执法局,郑通卫向法制科过问了此事。

  同年4月,综合执法局对“汇林水苑”违章加层项目进行立案查处,林某接到立案通知后的一天,又拿了一只纸袋来到郑的家中。

  林某向郑通卫说,尽量帮忙,抓紧把这个案子做出处理。林某走后,郑通卫打开纸袋,里面有一盒茶叶和装有5万元的信封。

  到了6月,林某打电话告诉郑通卫项目的处罚决定还没下来,过了几天,林某又给郑通卫送了5万元现金,依旧是用信封装着,但这次少了茶叶。

  后来,郑通卫就“汇林水苑”违章加层一案多次过问法制科。林某也如愿以偿拿到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不光是“汇林水苑”,三亚“三水雅居”、“半岛龙湾”二期项目也存在违章加层问题,为了让综合执法局尽快做出处罚决定以便办理其他相关手续,这些项目所属公司的人员向郑通卫行贿,郑通卫从中获取40万元“好处费”。

  牵线拆迁项目贪了115万元

  拆迁项目也能“赚钱”。

  2007年下半年,三亚市政府决定天涯水泥厂拆迁项目由综合执法局负责,8月的一天,三亚一家房屋拆迁有限公司经理刘某约见郑通卫。

  见面地点是在一家五星级酒店,喝茶时,刘某让郑通卫把天涯水泥厂的拆迁项目给他做,当然,会给好处费的。

  郑通卫对刘某说,城管的拆迁项目都是你做的,天涯水泥厂的拆迁可以交给你做。

  9月,综合执法局与刘某签订《房屋拆除清运承包合同》,之后,郑通卫到拆迁现场检查工作时,刘某说要给他95万元好处费,分两次给,第一次先给50万。郑通卫默认同意。

  2007年10月,拆迁工程进行到一半的时候,综合执法局拨给刘某一笔工程款100万元。同年11月,刘某打电话给郑通卫说钱到公司账户了,现在把钱汇给他。

  郑通卫觉得这笔钱由刘某直接汇不太妥,便想到朋友郑某是三亚某家私广场的老板,每天有大笔款项进出,刘某所送的钱如果从他那里走账比较“方便”。于是,郑通卫便给郑某打了个电话,让他提供一个账号,同时让他在钱到账后把钱取出交给他。

  过了几天50万元到账了,郑通卫便到郑某的家私广场中把50万元取走。

  2008年1月,拆迁工程已经完工,刘某将剩余45万元好处费通过同样的方式交给郑通卫。

  2008年6月,三亚市决定对槟榔河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迁,海南一拆迁工程有限公司经理冯某约郑通卫出来喝茶,表示对该项目感兴趣,事后会进行“感谢”,郑通卫事后收取了10万元。

  2008年6月到8月期间,郑通卫先后把临春村七组违章建筑拆除工程、春园路违章建筑拆除工程、凤凰镇海榆西路南侧违章建筑拆除工程交给冯某做,冯某“感谢”了郑通卫10万元。

  收受广告公司贿赂30万元

  在郑通卫的供述以及交待材料、悔过书中,还提到了一件事。

  2008年3月,郑通卫对三亚一广告公司的朱某讲,市里决定要把下洋田和公安局转盘旁两块高立柱广告牌拆掉换成电子屏幕项目。

  朱某对郑通卫讲,他的那两块高立柱广告牌由他帮忙不用拆了,直接在上面改装搞电子屏幕,这个项目交予他做就行,事后要感谢。

  郑通卫答应帮忙,2008年3月,三亚市委宣传部召开会议,郑通卫提议将这2块广告牌交给朱某的这家广告公司承建,会议同意了。

  然后,朱某的公司与综合执法局签订了三亚市下洋田和公安局转盘旁2块LED电子屏幕项目合同,总造价400多万。

  3月的某一天,朱某在大东海一酒店与郑通卫喝茶时,讲他的公司为做这个项目已经垫付了不少钱,让其帮忙尽快拨付工程款给他,并说这笔钱拿到后会感谢他的,郑答应帮忙。

  在第一笔140多万元的工程款打到朱某的公司账户上后的一天,朱某又约郑通卫到酒店喝茶,并在停车场拿出30万元放到郑通卫的车上,郑通卫什么都没说就收下了。

  庭审表现

  法院工作人员评价:庭审认罪态度“非常好”

  检举他人受贿线索有重大立功及自首情节

  公诉机关认定,郑通卫有重大立功以及自首情节事实清楚。

  据了解,中共三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出具了《关于郑通卫举报他人受贿问题调查情况说明的函》、郑通卫检举他人受贿犯罪的材料、三亚市检察院反贪局出具了《情况说明》、《立案决定书》、《逮捕决定书》等,证实郑通卫检举揭发他人收受贿赂的重要线索经过纪检部门查证属实。

  另外,中共三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出具的《关于郑通卫主动交代受贿情况的说明》,证实三亚市纪委掌握郑通卫涉嫌受贿人民币80万元后找郑谈话,郑通卫主动交代了问题,并主动交出赃款人民币454万元和港币6万元的事实。

  据法院工作人员介绍,郑通卫庭审认罪态度“非常好”,对于个人违法行为均供认不讳,认真忏悔。

  一审宣判后,郑通卫没有上诉。

  贪官的另一面

  开博介绍个人书法成绩

  自称“视书法为生命的政府官员”

  开博介绍个人书法成绩

  郑通卫曾向媒体自称是“视书法为生命的政府官员”,他说,爱好这行是为给三亚书法传播做点实事,是为了让中华民族传统书法文化继续发扬。

  郑通卫,曾任海南省青年书法家协会副主席、中国书画艺术家研究学会副会长、中国书画艺术家协会名誉主席、中国名家书画院一级书画家等社会职务。

  郑通卫曾表示,自幼喜爱书法,对书法有一种异人的天赋。他的曾祖父、祖父、伯父均是当地有名的书法家,可以说四代书香门第,家族文化从小对郑通卫的书法兴趣影响极大。

  郑通卫从政时间较久,先后在三亚市政府担任过乡镇镇长、书记、市城管办主任、市副秘书长及执法局局长等职务。

  郑通卫曾说,他到执法局工作几年,工作量很大,但还是坚持每天抽出10多分钟到30分钟的时间练书法。“书法家要跟现实生活紧密结合,要有丰富的原始生活创作经验。”

  他说:“俗话说初升的太阳都是照耀早起的勤劳人,我在繁忙的公务中坚持抽出业余时间练书法。在不如意时,有人曾嘲笑我,但我一笑与之,挥毫弹忧,往往一幅好的书法可以调节一个人的情操,调节人的心态,所以,坚持在繁忙的公务中忙中偷闲练习书法也是人生一大乐趣。对于公务社会责任,不能把它看成负担,无论困难多大,要争取做好。另一方面,自己爱好的书法创作也不能懈怠。今天的成就就是我能在公务社会责任和书法创作责任之间找到了。”

  郑通卫开设有个人博客,有9篇文章,大都是介绍个人有关书法和陶瓷艺术的成绩,第一篇《奥运书法搬上陶瓷 首套紫砂壶估价近百万》,还有《郑通卫书法作品搬上国粹陶瓷》,以及媒体访谈《书法家郑通卫访谈录:让三亚本土书法文化走向世界》。

  落马贪官郑通卫书法作品存量逾3000幅

  曾是2008年度最具升值潜力书画家

  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的郑通卫,字力城,号“艺海禅翁”,系海南省青年书法家协会副主席,中国书画艺术家研究学会副会长、中国书画艺术家协会名誉主席、中国名家书画院一级书画家、中国兰亭书画院名誉院长及高级书画师,是中国近20年来第一个把个人书法和摄影融为一体的、富有较高造诣的艺术家,著名书法家、艺坛名师、最具市场收藏潜力书画家。

  郑通卫现有书法作品存量逾3000幅。其书法独具山秀海阔、带有浓重泥土芬芳、感慨万千之面貌的本土特征,诸多作品笔法浑熟,运笔酣畅淋漓,风骨清奇,布局宏逸,酣畅淋漓,有海纳百川之气魄。

  1999年出版个人书法专集《艺术与生活》;2002年所创作品入选《中国书法家作品选集》、《当代书画艺术家精英大典》,荣获“优秀艺术家”和“当代精英艺术家”称号;2003年被评为“世界优秀专家人才”,2004年出版《郑通卫书艺作品选》;2005年被中国书画家联谊会、中国书画名家作品2005金秋国际展组委会评为“百名中国书画名家”:2005年荣获“中国———欧洲书法展”金奖,2008年5月又荣获“中国书画金马奖”;2008年6月被中国名家书画院授予“奥运书画风云人物”称号,并评为“最具市场收藏潜力书画家”;2008年9月被中国书画名家研究会、中国艺术名家研究院评为“艺坛名师”;2008年12月被中国兰亭书画院评为首届中国书画“书圣奖”、“2008年度最具升值潜力书画家”。南国都市报

(责任编辑:赵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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