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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男子图书城偷书被抓 称酷爱看书没钱买

2009年08月13日00:12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安徽市场报

  下岗男子偷书:我只想多看点书

  男子眼含泪水说:女儿如果知道爸爸是这样的人,我该怎么办?

  昨日,一中年男子在安徽省图书城偷书被抓,送进派出所,男子眼含泪水告诉记者,他的女儿刚刚考上高中,怕女儿知道自己偷书被抓后不知道怎么面对。

而他之所以偷书,是因为自己下岗了,但却一直酷爱看书。□赵海峰 张致远 记者 何曙光 文/图

  中年男子图书城偷书

  昨天上午11点30分,合肥市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安徽省图书城一中年男子涉嫌偷盗新书,正在巡逻的合肥市庐阳401巡警立即驱车赶往案犯现场。据一位在现场的警察告诉记者,偷书的是一位约40岁的男子,“这个人乍一看不像是偷书的!”警察告诉记者,他们将其所偷的书计算了一下,价值共计400多元,随后将其送到辖区派出所。

  接到线索后,记者立即赶往益民街派出所,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嫌疑人正在做问讯笔录。当记者承诺不公开当事人的信息并希望了解该男子家庭情况时,一位办案民警终于答应让记者采访。

  15分钟后,这位中年男子走进了记者的视线,他穿着一身整洁的衣服,白色的格子短袖衫虽然破旧却十分干净,其斯文的外表和一副厚厚的眼镜让人很难把他和“小偷”联系在一起。面对着办公室的民警和记者他始终低头不语。

  在笔录上按完手印后,他悄悄的走到房间的里侧并坐在板凳上,一脸默然的低着头。

  他下岗没钱买书才去偷

  参与问讯的警察告诉记者,这个男子是个下岗工人,平时喜欢看书。当日中午一位在图书城的顾客看到他将书的磁条撕掉后将书带出了门外,随后又将书放在一个餐厅门外的自行车框内,该顾客上前询问并报警。

  “在审讯中他透露自己的家庭比较困难,但又很爱看书!”民警告诉记者该男子可能是因为没钱买书而选择偷书,是首次作案,目前可能面临治安处罚。

  记者了解到,该男子是一位高中毕业生,曾在一家电焊条工厂上班,2000年因企业效益不好下了岗。去年和老婆离了婚,家中还有一个女儿。

  男子:“我只想多看点书!”

  记者:大哥,为什么选择这样的方式?

  中年男子:我,我只想多看点书!平时我只做些散工,身上没有那么多钱。(叹气)

  记者:您拿书是怎么被发现的?看完以后打算还回去吗?

  中年男子:被别人发现了。嗯,也许会还回去吧!

  记者:现在后悔吗?

  中年男子:非常后悔!(不停的叹气)

  记者:平时喜欢看书吗,今天拿了哪些书?

  中年男子:有时间就去,孩子有时间也带她去!喜欢陈丹青的《纽约琐记》、《退步集》。

  记者:为什么只拿陈丹青的书?

  中年男子:因为他敢讲!

  记者:女儿知道这事情了吗?

  中年男子:(眼里立刻红润起来,布满泪花)不能让他知道!孩子如果知道爸爸是这样的人,我该怎么办?

  看到一位父亲谈到女儿立即做出了强烈的反映,记者立即停止了对话。

  记者随后在派出所的储藏室内看到了该男子所偷的书,分别是《伟大的传统》、《纽约琐记》、《退步集》、《论道成肉身》、《郊庙之外——隋唐国家祭祀与宗教》、《西方文论讲稿续编》、《神学讲演录》、《流派》、《书斋闲话》和《伟大的传统》。

  律师:违法了,但应该从轻处理

  安徽省国天律师事务所主任高明生律师在评论该事件时说,从法的角度来看,这位中年男子的行为还不构成盗窃罪的标准,但是其行为触发《治安处罚条例》,因此派出所可能会给予10日以下的拘留或500元以下的处罚。“从法律的意义上将,他偷盗图书已经损害了国家的财产!”高律师同时告诉记者,从情的角度,该案件涉案的价值比较小,该男子偷书的主观恶念比较轻,并且偷书不是为了自己挥霍、享受,而是吸收知识。因此,派出所在考虑到其家庭困难等因素的前提下应该从教育的角度出发,给予从轻处理。

  (安徽市场报)

(责任编辑:李恺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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