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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伏的“温和腐败”更可怕(图)

2009年08月15日07:15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沈阳日报
  云南省麻栗坡县县委原书记赵仕永,因受贿索贿400多万元、贪污50多万元,6月29日被法院一审以受贿罪、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50万元。赵仕永自我总结说:“那些不给钱就不办事的人是"暴力腐败";像我这样,在为人办好事的情况下收点钱,是温和的,所以我说自己是一个温和腐败的县委书记。”(8月4日《检察日报》)赵仕永或许真的忘记了一个常识:无论“暴力腐败”,抑或“温和腐败”,只有表现形式不同,并无水平高下之分,它们早晚都难逃法纪严惩的宿命。


  看“温和腐败”PK“暴力腐败”

  在冯氏喜剧片《天下无贼》里,扮演老贼黎叔的葛优,对着举斧抢劫的范伟和冯远征说出了一句经典台词儿:“我最讨厌你们这些打劫的,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如今,自诩“温和腐败”而瞧不起“暴力腐败”的贪官赵仕永,脸上仿佛也晃动着黎叔式的不屑神情,炫耀着非同一般的技术含量。

  贪腐是一种高智能犯罪,其中杂糅了权术、策略、阴谋阳谋、人生厚黑学及市侩狡猾元素。根据赵仕永的悉心观察和潜心研究,腐败分为两种:其一曰“暴力腐败”,不给钱就不办事,甚至是给了钱也不办事;其二曰“温和腐败”,为人办好事之后再收钱。前者形同权力敲诈,很容易在利益内讧中露馅。而后者披上了人情往来的美丽面纱,最大限度地诱惑并安抚行贿者,为权钱交易增加了隐蔽性。

  按照赵氏理论,现实中贪官确实存在“暴力腐败派”和“温和腐败派”。前者的代表人物有原湖南郴州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曾锦春,动不动就拿双规权作为武器,向辖区大小贪官和煤矿主敲诈6000余万元;有原山西省繁峙县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穆新成,以黑吃黑手段盘剥身边小贪,居然也能捞得亿万家财。“暴力腐败派”仗权耍横树敌甚多,树大招风招致众恨,在官场权场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因而更多自以为更聪明的贪官,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后者,做貌似低调亲和、助人为乐的温和派,毫无原则地媚商卖权,妄图以温和外衣迷人一时、惑众一世。

  赵仕永或许真的忘记了一个常识:无论“暴力腐败”,抑或“温和腐败”,只有表现形式不同,并无水平高下之分,它们早晚都难逃法纪严惩的宿命。(张培元)

  “温和腐败”好高的“境界”

  读大学时室友讨论武功最高境界,乃“无招胜有招”,即“手中无剑,心中也无剑”。武侠小说看得少的我一直很困惑,想不出那是怎样的功夫。看了《检察日报》对云南省大贪赵仕永的报道,恍然若有所悟。一个贪官,他还真似做到了“手中无剑,心中也无剑”。

  赵仕永特别标榜他是贪官中“温和”一派,着实让人肃然起敬,因为中国人讲中庸,讲“温和”,他的修为肯定比只崇诡诈与暴力的那些贪官要高得多。他收人钱财时并未感觉是在接受贿赂,他“手中无剑”,是“不战而屈人之兵”,人家因他帮了大忙或即将帮大忙而自愿答谢他。接受贿赂后心中没有任何羞惭之情,他“心中无剑”,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地。相反,应该是有一种成就感,因为他“为人办好事”了,而且不是对个别人办了好事,“是在为麻栗坡做好事”。此等境界,足令很多贪官望尘莫及。

  不过,这些还不足以证明他达到了“贪”学的最高境界。在受贿过程中,甚或在接受审判时有此等表现的贪官仍不在少数。如7月27日广州市天河区财政局原副局长李志杰在过堂时,其辩解理由是:“有些钱是属于情感投资,不是受贿。”赵仕永比李志杰高出一等的地方在于,他不打“情”字牌,他真诚地打“利”字牌。他认为“很多人是在损害别人的利益、损害麻栗坡的利益,可我不是,我是正常地履行县委书记的职责”,也就是说,他“是在为麻栗坡做好事的情况下收的”。此等境界,不是完美得无与伦比了吗?(洪信良)

  “温和腐败”照出可怕潜规则

  我一点都不怀疑某些贪官的水平,对他们玩文字游戏的水平尤为佩服。这不,刚刚锒铛入狱的赵仕永就又发明了两个生动的新词——“温和腐败”、“暴力腐败”。

  当今社会确实存在“温和腐败”和“暴力腐败”这两种现象。某些官儿的确是不给钱就不办事,有的还吃拿卡要、明目张胆索贿,这就是老百姓经常说的“恶官”、“阎王官”。但也有一些官员,就如同赵仕永之流,收钱就办事,非常“讲信用”。对“温和腐败”的官儿,群众的心情比较复杂,可以说是“爱恨交织”。这种官儿的存在,其实也是为老百姓提供了一个办事的另类渠道,客观上缓解了老百姓办事难的难题。他们就像是臭豆腐——闻着臭吃着香,平时骂他的娘,遇到事儿却又想得慌。

  随着反腐倡廉环境的改变,我相信“温和腐败”的现象会越来越多。从一定程度上而言,“温和腐败”的存在,其实是反证了“潜规则”的强横。贪官很温柔,脸上笑眯眯、嘴上甜如蜜,并没有声色俱厉地向你要钱,可就是有人很自觉地奉上好处。这是为啥?一切都已经形成“潜规则”了,“规矩”便是如此,人人都心知肚明,不用教,自然按“既定轨道”运转。“潜规则”的威力如此之大,难怪会引无数“英雄”竞折腰。这“温和腐败”的威力,似乎比“暴力腐败”要强大多了!

  以前的乱世,有人问“官军和土匪哪个更厉害”,有达人回答说:土匪进村,撵得鸡飞狗跳;官军进村,往老百姓堂屋里一坐,老百姓就自觉地杀鸡宰狗做熟了端上来。你说哪个厉害?突然觉得,有一个或者一小撮官员搞“暴力腐败”并不可怕,“温和腐败”成风才真正可怕!(李维焕)

  警惕“温和腐败”继续潜伏

  赵仕永的可笑之处,不仅在于其别出心裁地“发明”出了“温和腐败”的说法,更在于其再次重申了“法盲贪官”这样滑稽的论调。中组部干部监督局在分析贪官反省材料时发现,其中81.4%的人认为自己犯罪与不懂法有关。这本身似乎足以说明什么问题:依法治国是最基本的执政理念,如此“法盲官员”如何执政为民,又谈何“为民谋利”?“法盲贪官”目中无法或许是事实,但与其说是不知法懂法,不如说是对法律缺少最基本的尊重更为贴切。

  正因为如此,他们偷换概念自贬“法盲”的论调格外使人生厌——如果说标榜“温和腐败”旨在骗取公众同情的话,如此伎俩简直就是在侮辱公众的智商。

  赵仕永已然认罪伏法,其惊人之语注定徒增笑料,然而其掩盖在种种荒唐言论之后的真实心态却值得探究。随着反腐败工作的持续深入,越来越多的腐败分子已不再是“暴力”对抗,取而代之的是更加隐蔽的“温柔”攻势,理当引起我们足够的警惕和重视。实际上,没有任何一种腐败行为是“温和”的,腐败分子乔装打扮出“温和”的姿态,不过是幻想掩盖曾经“暴力”犯罪的事实,如果法律制裁对他们失之“温和”,难免会纵容他们更加肆无忌惮地对公众实施“暴力”。

  (赵志疆)

  “温和腐败”是对反腐败的“温柔一刀”

  近年来,出现赵仕永这样的人物以及对这样的人物进行处置已经见怪不怪。真正让笔者有点诧异的是赵仕永的这个说法:“那些不给钱就不办事的人是"暴力腐败";像我这样,在为人办好事的情况下收点钱,是温和的,所以我说自己是一个温和腐败的县委书记。”“温和腐败”是赵仕永的“雷人”创造,也是对廉政建设的“温柔一刀”。

  这种说法的独特之处在于,以前,腐败行为在腐败者那里还是犹抱琵琶半遮面,他们会找出许多理由来为自己开脱。但现在,在赵仕永们看来,手中的权力与金钱是一种赤裸裸的寻租关系:金钱可以买来权力,权力则以金钱为行使的前提。花钱做事,所做的事无非是合法的、不合法的。花了钱,合法的事会办,不合法的事也会办。在赵仕永们看来,这是天经地义的。

  任何一种腐败都是腐败,不管它是以“温和”的名义出现还是以“粗鲁”的名义出现。现代政治学认为,腐败在本质上就是权力所有人失去对权力的控制,就是权力使用人不合法、不合理地滥用权力。因此,管住赵仕永们的权力,基本的还是三条:以公民的权利制约国家的权力,以社会的权力制约国家的权力,以国家的权力制约国家的权力。舍此,别无他法!(刘小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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