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的表妹在一酒店登记住宿,晚上从外面返回酒店时,在酒店走廊里遇到不明身份的人调戏、殴打,致其身体受到伤害。当时,酒店保安人员及服务人员在场围观并未制止。至今尚未找到行凶者,对于我表妹的人身伤害,酒店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诊断:你的表妹在酒店登记入住即与该酒店形成顾客住宿合同法律关系,双方之间建立了各自的权利义务。
同时,他们之间也形成了消费法律关系,应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约束。依据《消法》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你的表妹在被打的过程中,保安人员作为保护宾馆内部安全的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说明宾馆没有尽到保护顾客人身安全的法定义务,所以要承担赔偿责任。(伏桂明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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