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合肥8月24日电 记者 李光明 通讯员黄锋今天上午,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徽省巢湖市原市委书记周光全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周光全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周光全是安徽省无为县人,现年60岁。2008年10月10日因涉嫌受贿被立案侦查,同年10月30日被逮捕。
法院审理查明:1995年至2008年,周光全在担任安徽省原巢湖行署专员、地委书记、巢湖市委书记、安徽省委副秘书长、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委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共收受贿赂417万余元人民币、8万余美元、4万多元购物卡(券)、纪念币、手表等,另有240多万元人民币、7万余美元、9万多港币、4000多欧元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周光全构成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周光全能够交代其主要犯罪事实,认罪、悔罪,并退出赃款、赃物,可以依法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决被告人周光全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案扣押的赃款赃物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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