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8日,湖北秭归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0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秭归县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的情况报告》;参加本次人大常委会的17名组成人员,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满意率达100%。
据悉,在秭归县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建议80件,全部交县政府办理。3月13日,县人民政府召开了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县政府所属22个单位和部门具体承办。80件建议于2009年7月12日前基本办理结束。经过回访复查:代表所提建议当年解决的37件,占46.25%;所提建议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30件,占37.5%;所提建议因多种因素暂不能解决作解释说明的12件,占15%;留作参考的1件,占1.25%。按照《秭归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办法》的相关规定,采取与代表“一对一”联系,与承办单位“背靠背”测评的形式,其结果为:代表对办理的结果表示满意的61件,占76.25%;基本满意的19件,占23.75%。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 人员审议认为:“三个强化”,使今年的代表建议及建议办理工作质效不断提升。
强化引导——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多种形式,强化代表意识,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努力为代表更广泛接触群众、了解情况搞好服务,通过组织代表视察、调研、加强与选民联系等方式,拓宽了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增强了建议意见的可行性。广大代表坚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注意倾听群众的呼声,及时反映人民群众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使代表的建议意见更具群众性和现实性。
强化机制——各承办单位立足完善工作机制,把握法定时间,不断规范办理工作。一是在依法办事的前提下,认真研究,积极探索,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的承办、督办、考核等工作制度,使建议办理工作逐步走向了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坚持开门办理,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主动邀请代表参与办理,坚持面对面沟通交流,在答复前,听取代表的意见,了解提建议的意图,吸纳代表的真知灼见;在答复后,及时征询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根据代表反馈的意见,做好再办理、再答复工作。从而,增强了办理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
强化督办——改变过去督办方式主要靠听汇报的单一形式,把建议督办与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紧密结合起来;把督办与视察、检查、调研结合起来;把督办与考评结合起来,强化了监督约束机制。从而,提高了代表建议的落实率。(宋秀万)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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