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黑老大”周小波6年敛财数百万,获刑20年。重庆法院网
周小波涉黑团伙 6年坐大轨迹 2004年,强行买下白涛一砖厂。雨田 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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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老大”定期召集手下马仔开会,生意上遇到麻烦用刀棍摆平;一旦看上别人经营的企业生意好,便强迫别人退出市场。昨日记者从重庆市法院网获悉,涪陵“黑老大”周小波在短短6年时间里,通过多种违法行为,积累了数百万元财产,近日涪陵区法院一审认定周小波构成领导黑社会组织罪,判刑20年。
涪陵区法院一审判决书长达93页。法庭认为,周小波、侯顺利的行为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聂高进、陈亚军、冉进、曹庆川的行为均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该组织长期在当地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造成了当地群众安全感下降、社会正常生活受到影响。
到案发前,周小波拥有挖掘机、东风车、皇冠车、伊兰特、五十铃皮卡车,资产数百万元,成为当地闻名的富翁。
今年8月21日,涪陵区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周小波、侯顺利有期徒刑20年、19年半。参与者冉进、陈亚军、曹庆川、聂高进分别领刑9年半、8年半、7年半、6年。成员曾德军因犯绑架罪、强奸罪,曾被南川区法院判刑13年,后发现他与侯顺利等人参与故意伤害犯罪,法院对其数罪并罚,判刑17年。此外,法院对侯杰、李清松、周平、罗修龙,分别以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1年半、1年。
组织成员集中食宿 老大不时召集开会 2003年10月7日,周小波、侯顺利相继刑满释放。周小波贷款买货车跑运输,承包小工程。2005年6月,周小波吸收侯顺利作为第一个组织成员。周交待,吸收侯顺利到自己旗下是为了“处理其生产经营中以正当方式无法解决的事情”。
侯顺利在周小波的授意下逐步发展了聂高进、侯杰、冉进、陈亚军、陈涛、曹庆川等人。侯顺利直接听命于周小波,其他人人听命于侯顺利。成员们不定期在砖厂办公室及饭馆聚会,惹事后由周小波托人找关系把事情“搁平”。
在这个组织中,成员们称周小波为“大哥”,称侯顺利为“哥”。周小波要求成员们被抓住后不能供出“大哥”的情况。对成员之间的矛盾,周小波、侯顺利以组织者、领导者的身份予以调解。侯顺利、聂高进、侯杰还在统一租下的房屋中食宿,房内存放有大量作案凶器,使成员们有事能迅速集中,有事互相帮忙。 (来源:华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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