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讯 (记者李玫) 不酒后驾车、不超速行驶,9月9日,太原市纪委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要在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车方面起表率作用,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做到“十不”。
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在履行公务和日常生活中驾驶机动车辆时要严格做到“两个严禁”:一是严禁酒后驾车;二是严禁无证驾车。
同时,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要在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车方面发挥表率作用。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要争做文明驾车出行的宣传员、劝导员,在驾驶车辆时要做文明安全的实践者,更要当好省城精神文明的传播者,以自身的文明交通行为影响和带动全体市民文明程度的提高。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在驾驶机动车过程中要带头做到“十不”:不酒后驾车;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不违章超车;不压线行驶;不违章变道;不乱停放车辆;不占用非机动车道;不占用应急车道;不与行人抢道争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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