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出租经适房的业主并不都是冒牌低收入者;原来,经适房出租与经适房骗购并没有逻辑上的必然联系。而且我相信,像伍少荣这样的经适房业主并非少数,这可以从经适房只面向低收入家庭,而很多低收入家庭却买不起经适房的矛盾和尴尬中得到印证。伍少荣们的真实生活状态,颠覆了我们的惯常逻辑,说明将出租经适房者与骗购经适房挂钩,很多时候是一种偏见,至少是以偏概全。出租经适房的低收入者伍少荣是一个标本,通过他,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经适房禁租令到底合理、必要与否。
为什么要禁止经适房出租呢?因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里有明确规定——但这只是依据,而不是理由。那么我先来陈述允许经适房出租的理由,大致有如下两条。
其一,经适房是面向低收入家庭的保障性住房,某个家庭能否申请、拥有经适房,唯一的衡量尺度应该是其家庭收入是否足够低。这就好比吃低保,某个人能否享受低保,只应看其收入水平,而不应看他怎样过日子,是不是养狗,是不是用手机。低保户宁愿自己吃得差点、穿得破点,省出钱来养条狗,只要他喜欢,难道不行吗?经适房也是一样,对于伍少荣这样的低收入家庭而言,自己住进崭新的经适房,可能觉得太奢侈了,他们宁愿自己租破房子住,而要把经适房出租换些租金偿还贷款、补贴家用,供孩子上学给老人看病,怎么就不行呢?
其二,经适房出租屡禁不止,费力整治却效果不佳。如果把查处经适房出租的精力腾出来,集中到申购者资格审核上去,会不会更有实际成效?
摘编自《中国青年报》9月11日 文/佳言 (来源:人民网-《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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