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17日电 (记者吴晶晶、崔静)不断加强人民政协自身建设,是提高政协履行职能能力和水平的必然要求。成立60年来,人民政协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政协委员和政协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能的能力,政协工作逐步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是政协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全国政协先后制定和修订了全体会议工作规则、常委会工作规则、主席会议工作规则等制度,同时积极探索委员视察、专题调研、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新闻宣传、文史资料等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制定了加强改进有关工作的意见。
政协委员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主体。60年来,各级政协组织认真组织委员学习和培训,促进委员提高自身素质,遵守政协章程,履行好委员职责。全国政协建立了委员集中学习、常委会议之后举办学习讲座、定期举办在京委员学习报告会等制度,为切实提高委员参政议政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探索总结实践规律的基础上,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结出丰硕成果。人民政协理论基本框架和思想体系初步确立,人民政协理论队伍逐步形成,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论断不断取得。尤其是以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5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颁布、中国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会成立等为契机,过去几年里,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不断深入,范围涉及人民政协与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人民政协主要职能和自身建设、人民政协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等诸多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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