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9月25日消息(记者王健)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8时40分报道,近日,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在"河北兴茂轮胎有限公司诉美国商务部反倾销反补贴调查案"中判决,美国商务部对中国产品的税率计算方法不合理,很可能导致重复计算税率。
法院要求美国商务部在90天内对该案重新做出裁决。
这一案件和轮胎特保案是完全不同的案件,这个案件是去年作出的裁决,内容是关于非公路用轮胎的,去年9月,美国商务部对中国出口到美国的非公路用轮胎开始征收反倾销、反补贴税,涉案的企业河北兴茂轮胎有限公司一怒之下把美国商务部起诉到美国国际贸易法院。
倾销是指一国的商品大量涌入另一国家,是以低价战略市场的情况,反倾销无非是反制这种情况。反补贴,是指在出口之前,一国的政府对他们生产者或者经营者,提供大量的资金、财税政策上的优惠,使它能够在国际市场上比同类产品处于更有利的价格优势地位。这两点有一定的重合,无非是产品到一国国境之后,以非常低的价格出售,这样一个双反的案子,美国商务部对中国是反倾销也征税,反补贴也征税,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在经过一年的审理之后,认可了河北兴茂轮胎有限公司的抗辩主张,要求美国商务部修改以前作出的判决。
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是属于联邦法院,在美国法院分联邦法院和地方法院,州、地方这种法院,据记者了解,联邦法院是一个案子一个法官,一个法官来裁决,重要的案子一个法官可以邀请两个法官共同裁决。
国际贸易法院主要处理关于贸易的争端。这一次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支持中方的理由,最主要是两点,首先反倾销税是按照替代国的方法计算的,我们前面讲到过类似的情况,反补贴税同时征收,所以导致了税率的重复计算,国际贸易法院就要求商务部在90天内作出新的裁决并且提交法院审理。
目前有两个方法,要么放弃对中国产品征收反补贴税,要么修改针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的政策和程序。针对这个案件,美国商务部有可能上诉到二审法院,目前还没有确定消息,如果上诉,结果不得而知,无论怎么样,这一案件都标志着中国企业反对美国贸易保护主义取得了一定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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