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称在位8年常受美国指示做事
陈水扁诉请美国总统奥巴马启动在台湾的“美台军事法庭”,将他立即释放,连日来引发争议。同样骇人听闻的,是他描述自己在台湾地区领导人任内,美国甚至会“抵触与干扰”他的决定与决策。
据报道,陈水扁在美国的委任律师利瓦伊已向“美台军事高等法院”提出诉状。利瓦伊说:“陈水扁曾任美国政府代理人,接受美国政府指示,因此应视他为美军官员。”而代扁递状的“福尔摩沙法理建国会”执行长林志升透露,陈水扁曾告诉他,“美国在台协会”台北办事处前处长杨苏棣于2006年6月26日曾在“总统府”“训示”扁三点:台湾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台湾人不可以公投、台湾地位未定。在诉状中,陈水扁也提到,在他担任台湾地区领导人8年期间,常常感觉有“神秘力量”在后面同时运作,“我感受美国的行政部门经常做有关台湾本地人民生命、自由和财产的决策,或是有关台湾‘领土’处置的决策,这些问题,都没有跟我们本地台湾人进行事先的洽商。” 据台海网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