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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一年后拟推以房养老 老人抵押房屋领养老金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9年09月29日10:55
  中新网9月29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人有机会“以房养老”了。台当局“金管会主委”陈冲28日在“立法院”明确表示,将寻求跨“部会”合作,研议海外推动的“反向抵押贷款”,即“以房养老”机制。陈冲说,这是个社会福利制度,最快一年后应可推出。

  所谓“以房养老”,就是有房子的老年人,可将房子卖给金融机构,拿回资金养老。在台湾会怎么推动?陈冲说,“金管会”规划是,银行及保险公司都可承做,依海外经验,像美国是六十二岁的老年人可把房子“卖”给银行,台湾可能订在六十五岁。

  “卫生署长”杨志良日前提出“以房养老”概念,主张老人将房子抵押给金融机构,然后定期定额每月领回养老金。陈冲透露,其实“金管会”的“前前任主委”(应是胡胜正)就曾考虑推动,但当初定位为单纯的金融商品,因可行性低而未推出。

  陈冲说,包括“内政部”、“经建会”等已与“金管会”初步开过会,大家推动意愿都很高,“政府”共识是“以房养老”是社会福利机制,在不修法、但“政府”需编列社福预算的前提下,应可在一年后推出。陈冲说,编了这笔社福预算,可降低其它开销,不会加重“政府”财政负担。

  陈冲说,台湾目前六十五岁以上老人已占总人口的一成,按照联合国标准,六十五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百分之七,就属高龄化社会,加上台湾自用住宅比率高,规划“以房养老”机制,可让有房子的老年人有钱养老。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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