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一政府工作人员挪用124万元 3年后才被发现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张永光 李天坤)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名工作人员挪用公款达 124万元,3年后才被发现。随州市检察院反贪局称,这起案件对单位管理漏洞敲响了警钟。
今年3月,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科向归结科科员张某催要去年两笔共计15万元的财务凭证,张某先后以“正在整理资料”等各种理由迟迟不交。
6月,在多次催要无果的情况下,该单位负责人找来张某询问,张见无法继续隐瞒,只得道出了这笔资金已被自己取出、占有、挥霍的实情。并交代“从单位搞出来的钱有120多万元”。
此后,检察机关侦查发现,从2006年3月至2009年6月,张某采取收入不入账、伪造合同、虚拟人名及金额等手段,频繁、疯狂贪污、挪用公款达124.6万元,并在赌博、买彩票及个人消费中将之挥霍一空,张某因此被刑拘。
检察机关称,2002年4月,张某曾因犯挪用公款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因为是缓刑而得以保留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