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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反传销的尴尬:经费没来源 身份不合法(图)

来源:新华网
2009年10月12日07:17
  2009年7月,重庆警方在沙区歌乐山某酒店现场抓获该传销组织在重庆的两个团伙。

  你知道中国的传销队伍有多大规模吗?

  “仅异地邀约的传销就有上千万人参与,还不包括那些挂羊头卖狗肉的公司传销。”在北京南五环外的办公室,李旭这样回答。

  李旭现在的身份是“中国反传销协会”会长。时光倒流5年,李旭的身份是传销组织中的小头头,网下发展了30余人,天天做着发大财的美梦。

  他自己也没想到,从33岁起,自己的名字会跟“传销”这个词紧紧连系在一起。

  “从一个歧途到另一个歧途”

  在亲友眼中,从2004年以来,李旭总是误入歧途———做传销是走入歧途,好不容易醒悟过来,却又走上了反传销的道路,又是一个歧途。

  李旭是四川阆中人,1993年到辽宁鞍山打工,1995年自己经营豆腐作坊,开始创业。1998年,李旭在鞍山买地盖了房,一家人才安定下来。

  用李旭的话说,经营豆腐作坊很辛苦,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但几年之后生意越来越不好做,总想着去南方寻找发展机会。

  2004年,小舅子的一个电话让李旭动了心。电话中,他被告知,在江苏徐州做水电活很挣钱,一定要去考察考察。

  2004年4月18日,李旭登上了南下徐州的火车。这一天,我国铁路第五次大提速,19趟“Z”字头直通列车从这天起登上我国铁路运输的舞台。

  “生活真会开玩笑,整个社会加速前进的时候,我却在开倒车。”提及往事,李旭这样说。

  原本不修边幅的小舅子西装革履地出现在李旭面前,与小舅子同住的朋友更是热情地欢迎李旭的到来。这些朋友不仅为李旭递上挤好牙膏的牙刷,而且双手端着洗脸水让李旭洗漱,让李旭受宠若惊。

  紧接下来的,是上课。李旭马上明白,这是传销。他觉得好笑,这些人疯了,怎么可能坐在那里就赚钱。

  尽管觉得被骗了,但看到大伙儿这么热情,李旭还是决定多留几天。这个时候的李旭,还是很坚定地觉得,自己根本不可能加入传销的队伍。

  然而,接下来几天的疯狂洗脑让李旭彻底晕了。在到达徐州的第七天,李旭给家里打了一个电话,要了1万多元,正式成为一家公司的一名“老板”。

  “传销培训,是封闭你的信息、重复谎言的过程。它能抓住人性的贪婪、想走捷径的弱点,有诱人的一面,还加入了成功学,放大你的信心,让你觉得不可能的事情都是可能的。再加上成功人士的现身说法,一般人很难不信。”李旭这样解释被成功洗脑的原因。

  在投入传销这项“崇高而伟大的事业”后,李旭乐此不疲,很快就发展了30多个下线。这其中,包括自己的两个姐姐。

  不仅如此,李旭还毫不惧怕。当派出所来查抄课堂的时候,他从容地指挥大家把板凳抢回来,还大闹派出所。母亲电话中骂他骗人、伤天害理,他则回应,自己是在做直销,还向母亲描绘美好的将来:洋房会有的,轿车会有的。

  然而,2005年9月9日,当李旭在网上看到《直销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之后,他终于明白,自己所做的事情既不崇高,也不伟大,而且违法。

  脱离传销组织后,李旭一度连家门都不敢出。“做传销的一年多,不仅害了自己,害了家庭,还害了很多陌生人。”他一直想做些什么,可以弥补一下自己的过失。

  2006年3月,李旭买了电脑、装了宽带、建立了反传销的博客,试图通过自己的现身说法让更多的人别再上当受骗。

  2006年上半年,李旭在鞍山一边做着小生意,一边通过网络反传销。到了下半年,由于做了反传销网站的版主,时间精力越来越不够用,李旭干脆放下了生意专心反传销上。

  这样的举动让家人难以接受———母亲和妻子原本期望,李旭脱离了传销后能回到正常生活中,赚钱养家,好好过日子。没想到,李旭反倒把大量时间用在了反传销。

  “经常,吃饭时接到求助者的电话,一说就是半个多小时。家人都吃完饭了,还得等着我洗碗。越来越多的电话费、上网费也让家人无法接受。“李旭说。有一次,凌晨一两点钟,李旭还在QQ上与求助者聊天,母亲拿着棍子冲过来要砸电脑。

  到了2007年,李旭的反传销工作更进一步,开始外出劝说、解救传销受害者。

  “很多人对我们有误解,认为我们是之前受过传销的害,现在是报复。其实不是。”李旭说,传销人员家人的感受非常痛苦,自己能体会到那种感情的折磨。

  在2006、2007年两年,为了反传销,李旭个人就投入了两三万元。2008年,因为不能忍受李旭的反传销工作,妻子与李旭离婚。

  现在看着朋友、邻居买房买车,李旭也有自惭形秽的感觉。在北京,李旭从来不跟自己的同学联系,因为没有勇气见他们。

  李旭承认,自己目前的生活并不正常,满脑子都是反传销,根本没有精力照顾家人。他也担心,这会影响自己14岁儿子的学业和未来。

  经费是“协会”的难题

  2009年1月10日,李旭牵头成立了“中国反传销协会”。在此之前,民间的反传销一直存在,但力量分散。

  “从2007年我就开始寻求联合,自己做这件事,力量太单薄了。“李旭说,协会的前身曾设在河南新乡,搬到北京后才走上正轨。

  在北京南五环外的一个老式居民楼中,一套80多平方米的两居室,8台电脑,两部电话,两个上下床,一个双人床,两套沙发,这些就是“中国反传销协会”的全部家当。

  经费一直是困扰协会的难题。尽管从2008年社会上开始有一些零星的捐款,但对于维持这个机构的运转仍是捉襟见肘。当租下这套房子时,协会连租金都付不起,几个工作人员每人出资1000元才解决了问题,尽管房租才1300元/月。

  “我们现在专职工作人员有十二三个,协会只提供食宿,办公室同时也是宿舍和食堂,工作人员没有工资。“李旭说。

  除去捐款,求助者提供差旅费,是这个协会的另外一个经费来源。如果有人向中国反传销协会发出求助,需要协会工作人员到外地进行劝说、解救工作,需要先向协会指定的账号汇入相应的钱款。

  “很多求助者家里也很困难,我们也不想要差旅费,但我们实在没有更多的钱。”李旭说,求助者经济条件好的可以提供宾馆的住宿,条件不好的提供小旅馆的住宿,这些都能接受。但为了节省体力,一般要求坐火车卧铺。

  李旭向记者解释,这么做实出无奈,一方面是缺钱,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防止被骗———曾有传销组织在网上查到中国反传销协会的联系方式,假冒求助者求助,等协会的工作人员自掏腰包赶到外地后却联系不到求助者,路费也浪费了。

  尽管如此,李旭告诉记者,机构的运转依然比较吃力,上个月的开支还亮了红灯。“目前是在苦苦维持,我们心里没有底。”

  更大的尴尬在于身份不合法

  由于缺少主管单位,中国反传销协会至今没有正式在相关部门登记注册。

  租下目前的这套两居室的时候,房东并不知道有这么个协会,协会的工作人员也不敢告诉房东,更不敢让邻居们知道。

  “我们怕影响到邻居,怕他们知道了不好,出门都是小心翼翼的。”李旭说,有时候觉得简直跟传销一样偷偷摸摸。

  身份的不合法,带来的是众多的怀疑和风险。

  今年6月,一个在北京某大学读书的女研究生求助中国反传销协会,她的母亲在南方陷入传销组织。中国反传销协会的工作人员从南方将这位母亲解救回北京,在协会呆了三天。

  中国反传销协会的工作人员麻袋告诉记者,这位母亲来到协会的第一天,其实就已经被说服,知道自己做的是非法传销。但面子上过不去,老太太说他们非法拘禁,砸门、大吵大闹后,还抢电话拨打了110。麻袋说,好在这个女研究生在现场,及时向警方说明了情况。

  “我们的身份很尴尬。因为没有注册,有时候真心实意去帮助人家,求助者还不信任。有时候都到了楼下,求助者却不敢上来。一些求助者还让北京的亲友先来验证一下我们是不是骗子才过来。”李旭说。

  一个在广州打工的女孩,就是通过这样反复验证中国反传销协会后,才通过协会解救了自己的弟弟。

  这个女孩的父母在广州收垃圾,20岁的弟弟从家里骗了6000元跑到徐州做传销,钱花完又回来要钱。家人劝说无效,弟弟反倒把父亲打进了医院。

  女孩从网上查到一个心理医院,花了3000多元把弟弟送去治疗。结果,从医院出来第二天,弟弟就又去做传销了。母亲气得一口气喝了一瓶白酒,也被送进医院。

  “当时这个家都快散了。”李旭说,女孩发现中国反传销协会后,想求助但很怀疑,让其在北京打工的表妹来探探虚实,结果这个表妹找到协会后发现是在一个居民楼里,认为是骗子。

  后来,这个女孩与在武汉解救的李旭取得联系,才终于放下心。在协会工作人员劝说女孩的弟弟脱离传销组织后,协会还获得了这个女孩200元的捐款。

  “在北京,没有什么人找过我们麻烦。公安局、工商局都知道这个协会,协会也去过工商总局的打击传销办公室。”李旭说,但身份不合法、求助者怀疑,一直是中国反传销协会遇到的最大尴尬。

  李旭告诉记者,也有人建议,把协会变成一个商业机构,注册公司来做,但他坚持要做成公益。李旭最理想的状态是:打击传销办公室设在工商总局,最好由工商总局成为中国反传销协会的监管单位。但这个目标并不容易实现。

  “我们也在努力做得更加规范。”李旭说,自己不可能一辈子做反传销,但现在做到这个份儿上,也有些骑虎难下,有太多人需要帮助。

  “每一个反传销人员都希望得到社会认可,得到一些帮助和支持,但我们不奢望。”李旭说,现在协会的运转很艰难,还在摸索,“有时候很迷茫,不知道能走多远。”

  给打击传销支招儿

  在中国反传销协会的日常工作中,宣传、劝说、解救是主要的内容。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工作人员随时面临被打的危险。李旭本人也有被打的经历。

  有一次,在江苏解救传销受害者。受害者已经被劝说成功,提出要回去取行李,结果在回去取行李时被传销组织策反。传销组织带着一群人堵住了前去解救的协会工作人员天行,捅了三刀。其中一刀,差点就捅到了心脏。

  “当时连医药费都没有,都是靠志愿者、网友的捐赠。”李旭说,这件事给了协会一个提醒,当传销受害者被劝说成功后,会有一个摇摆期,这个时候如果接触到传销组织,很容易被重新洗脑。之后再做解救工作,遇到回去取行李的一定要陪着去,或者干脆就不要行李。

  今年,协会为每位工作人员买了意外伤害保险。“前些年,传销还只是在某些地方比较集中,可现在,几乎在全国各地都有,很猖獗。”李旭说。

  他分析,传销现在分南北两派:北派以打工者、大学生等年轻人为主,涉及金额较少;南派以事业有成的人为主,高智商、高学历、高投入,主做金融类传销。南北两派的骗人方法都差不多,但南派是北派的升级,更高明,更具有诱惑性、欺骗性。

  面对越来越高明的传销,李旭的反传销队伍也面临需要不断提高水平的问题。在中国反传销协会目前的专职工作人员中,大部分是曾经的传销人员,有的级别很高。当劝说、解救了传销受害者之后,工作人员会坐在一起总结经验。

  尽管在解救时会面临很大危险,李旭还是坚持尽量不惊动执法机关。他觉得,如果执法机关出现,会让传销受害者恐惧,或产生逆反心理。

  李旭告诉记者,解救是协会一项重要的工作,但就这么多工作人员,一年忙到头也解救不了多少人,今后协会的重点将会放在反传销的宣传上。今年就准备搞一个反传销的全国巡回展览,让更多的人了解。

  今年7月中旬开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公安部联合展开打击传销百日执法行动。

  这样的消息让李旭特别高兴,他特意写了一篇《为打击传销白日执法行动支招》的文章,发表在自己的博客上。

  由于今年2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中新增了“组织领导传销罪”,打击传销有了更有力的武器。以前的法律,对传销者的惩罚,最多是“驱散”。

  “打击传销,目前是由工商主管、公安配合。两个部门存在一些扯皮。”李旭说,很多城市都是这样,打电话给110,让找工商局;打12315,说没有强制手段,又推给公安。两个部门都不管,传销就放任自流、失控了。

  李旭告诉记者,现在传销方式很多,基本上没有产品,很多都是空买空卖,工商局查不到任何东西。工商来了,传销组织根本不害怕,因为工商部门没有强制手段。但公安局也无奈,因为法律规定了由工商局主管,只有在工商先查,涉嫌非法拘禁、诈骗等情况下,公安机关才可以介入。

  “我主张传销归公安局管,因为工商部门没有强制手段。目前国家法律已经跟上了,但缺少具体的司法解释。”李旭说,此外,打击传销需要地方政府的重视,只有地方政府重视,才会调动很多资源来打击传销,现在打击传销很难形成合力。

  李旭认为,民间的反传销力量,是对国家相关部门反传销的补充。

  “我们是一个桥梁,知道传销的弱点、软肋是什么,可以配合公安局、工商局打击传销。”李旭说,协会今年就配合辽宁鞍山的公安局打击了两个组织,江苏高邮的上百人团队也在协会的配合下被打击,几个头目都被抓。

  李旭向记者讲了一个故事,大海退潮的时候,有很多鱼被留在了岸边,有个小孩子帮着把鱼一条一条送回海里,路过的人嘲笑小孩子,小孩子说你们可以不在乎,但每条鱼都在乎。

  反传销的工作就像送鱼回大海,李旭说。

  国内反传销面临立法困局

  李旭的民间反传销行为,在一些法律界人士看来,存在相当的风险。

  “由于这个反传销协会还没有正式注册,其主体是不合法的。就跟人没有户口一样。”北京汉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万臣说,在这种情况下,李旭及其反传销协会做的事情就缺少法律依据。

  违法与不违法的界限,是中国反传销协会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比如,劝说一个受到传销蛊惑的人,如果反传销协会的工作人员将其带到协会所在地进行劝说。“求助者求助的时候,都很心切,但一旦人被解救出来之后,求助者的心态很有可能出现变化。如果这个时候求助者认为反传销协会的工作人员是非法拘禁,反传销工作人员恐怕会百口莫辩。”张万臣说。

  张万臣觉得,民间的反传销行为本身很有意义,但其行为的合法内涵不好界定,基本上凭借反传销工作人员自己的感觉。由于这个协会没有合法的身份,其自身的利益难以得到保护,协会也很难规范。

  经济上的尴尬,是中国反传销协会的另一个软肋。由于缺少资金,这个协会的运转基本靠捐助以及求助者提供的差旅费。

  “收了别人的钱为其做事,这还是否是公益行为?”张万臣说,严格说,做公益就不应该收取任何费用,但如果不收取差旅费,这个协会就没有办法做到异地劝说、解救传销的受害者。收取了费用,谁来界定这样的行为是否以盈利为目的,谁来监督协会的财务行为?

  张万臣觉得,就目前的经济状况来看,中国反传销协会做一些劝说、解救工作还可以,如果长期做下去,难免有人有异议。而且,人的本性总是向往更好的条件,创业时,协会的工作人员可以接受住小旅馆,条件慢慢好了之后,是否也会有住三星级、四星级酒店的想法,那个时候,收取的费用是不是也水涨船高?会不会越来越偏离其公益的自我认定?

  在张万臣看来,民间的反传销行为是好心,但很难做下去。我国公益事业不发达,国家对公益事业的管理还没有拿上日程。民政部门只负责社会团体的登记注册,具体的管理则由相关部门进行,社会团体都需要一个主管部门,而类似中国反传销协会这样的民间机构,很难得到相关部门的监管。尽管这样的机构应该得到国家的扶持,但从我国目前的状况来看,很难做到。

  让李旭苦恼还不仅仅是身份的尴尬和经济上的捉襟见肘,国家对传销的打击上似乎还有分工上的不合理。

  在我国目前打击传销的制度安排上,由工商部门主管,公安部门配合。但李旭告诉记者,很多求助者都遇到过工商与公安相互扯皮的问题。打110向公安局求助,公安局让求助者联系工商局,联系了工商局,工商局却说没有强制权,得通过公安局解决。

  “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相关立法上有缺陷。”张万臣说,立法对于传销的认定太单一,首先认定其是否违反行政法规,违法行政法规到一定规模才是犯罪。公安部门在没有弄清楚传销案件达到什么样规模的情况下,不敢介入;而工商部门没有强制权,对待传销案件也无从下手。所以,很难有力打击传销。

  在张万臣看来,目前对传销的立法等于放纵犯罪。传销不仅仅违反行政法规,还涉嫌非法拘禁、诈骗,如果立法上能够做一些调整,把这些罪名都追加到传销案件中,公安部门就可以从一开始就介入传销案件,对传销的打击力度明显不一样。

  尽管打击传销是值得称道的事情,但在张万臣看来,民间的个人力量并不适合参与。由于传销涉及的是犯罪,只能由公安部门来做。(李松涛) (来源:中国青年报)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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