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7-5”事件减免税开始申报
来源:
新华网
2009年10月13日19:24
新华网乌鲁木齐10月13日电(记者王菲)为减轻乌鲁木齐“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对企业和个体户经营造成的冲击,自10月中旬起,乌鲁木齐开始执行“7·5”事件减免税政策,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在10月23日前申报。
据乌鲁木齐市税务部门介绍,目前,税务部门已开始受理相关减免税申报工作。根据正在执行中的税收减免政策,遭受“7·5”事件影响较大的乌鲁木齐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水磨沟区实行查账征收的住宿、餐饮、旅游服务商贸企业收入,可暂缓征收10月到12月的营业税、2009年下半年的房产税及地方分享部分的企业所得税;其他区、县同类企业可免征今年下半年地方分享部分的企业所得税。
此外,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缴税的个体户,在被税务部门调低营业额后,每月营业额不足5000元即可免缴增值税,营业额不足3000元就可免缴营业税、个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文化事业建设费。其中,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水磨沟区的个体户可享受半年;其他区、县的个体户可享受3个月。据记者了解,税收减免政策将使乌鲁木齐市4万余户个体经营者受益。
乌鲁木齐市国税局表示,正式执行“7·5”事件税收优惠政策后,预计税收收入将减少6.03亿元,其中包括企业减免税2.68亿元、个体户减免税3.3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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