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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 国内万象 > 3.6亿彩票巨奖惹争议:假如我中了3.6亿 > 3.6亿彩票巨奖最新消息

中国彩王追踪 巨奖还没兑现七千万税款先起纷争

来源:大河网
2009年10月14日09:23

  中国彩王在安阳诞生 巨奖还没兑现税款先起纷争

  首席记者 杨海霞 见习记者 陶醉/文首席记者 张晓冬/图

  10月8日,中了3.6亿元超级大奖的“中国彩王”在河南安阳诞生了,它刷新了中国彩票史上单人中奖奖金的最高纪录!中奖者是谁?这么多钱该咋花?这些迅速成为街谈巷议的热点。

  大奖追踪

  7200万税款该归谁?安阳也想分杯羹

  记者 张波 

  3.6亿元大奖得主的身份依然是雾里看花,但中奖者应缴纳的7200万元税款如何分配成了新的关注焦点。按照河南省福彩中心规定,中大奖者需要去郑州领取,税款应向郑州税务部门缴纳。昨日,安阳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向上级部门反映,争取能按一定比例享受这笔税金。

  投注站将获数千元现金奖励

  昨日上午,在安阳市安钢大道与钢三路交叉口,产生大奖的福彩投注站风光不减,彩民络绎不绝地前去“沾喜气”。而关于中大奖者的身份,依然是众说纷纭。

  “中奖者还没去领奖呢。”安阳市民政局副调研员、主管福彩工作的郭合章说,“下一步,我们将对中大奖的投注站给予一定奖励”,但奖励多少还没确定。“估计也就几千元。”投注站老板私下告诉记者。

  面对7200万税款,安阳有想法

  据资料显示,安阳市全市地税系统上半年共组织税收收入15.12亿元。巨奖中奖者应缴的个人偶然所得税7199.65万元,能占到安阳当地半年税收的4.8%。如果这一税金在安阳缴纳,那安阳财政将有一笔不小的收入。

  郭合章说,根据河南省福彩中心的有关规定,单张彩票中奖金额高于20万元的需要去郑州兑奖,这样只能在郑州扣除个人所得税,因此,巨额的税收就只能归郑州地税部门了。他认为,彩民在安阳中了超级巨奖,税金理应留在安阳。“我们准备向上级反映这一情况,看能不能按比例分享一定比例的税金。但这一切,最终还得省里说了算。”

  专家:按属地原则税金应在安阳缴

  昨日,记者就巨奖税金缴到何处的问题,采访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喻景忠。

  喻教授表示,彩票奖金缴税是全国各地征收个人所得税中的重要一项,虽然征税标准统一,但各地的征收方式并不一样。广东省规定,福彩大奖得主需要在省市两级发行机构验票,之后返回市级发行中心兑奖,因此,彩票税款就会缴入中出大奖的地市税务部门。“超过20万元的福彩大奖需要去郑州兑奖”,只是河南省福彩中心自己制定的一个管理办法,从法律角度而言,该规定并不能代替税法。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等法律法规中的属地原则,中奖者应当在中奖地点缴纳税款,也就是说,7200万元的税款应该缴给安阳。

  7200万元的税款到底该如何分配?安阳相关部门可以与河南省福彩中心、郑州市地税局等具体协商。

  话题背景

  10月8日晚,中国福利彩票双色球开奖的一条消息,让所有国人为之震惊:有人用一张2注同样的号码分别进行44倍投注,最终中得88注一等奖,获3.59982832亿元超级大奖,创造了中国彩票史上的中奖新纪录。这一消息迅速成为电视、报纸、各大网站报道的热点,并在市民中迅速传播开来。

  郑州老彩民张先生幽默地说:“要说我买彩票也十几年了,应该早在层出不穷的中奖信息轰炸中,练就了‘金刚不坏之身’。可是听说咱河南出了这么个超级大奖时,我依然晕乎了一会儿。我特别想知道,这么大的馅饼砸到的是谁?更想听他讲讲‘中奖宝典’。”

  “彩王”该不该公开身份?这个问题在市民中引起了巨大的争论。腾讯网的调查数据显示,9900多人支持公开,反对者则达2.4万人。记者昨天调查了近百名市民,支持和反对泾渭分明。

  大家发言

  赞同公开派

  盛大林(著名时政评论家)

  彩票中奖者身份不该保密

  两年前,我就发表了《彩票中奖者身份不应该保密》的评论,率先在国内提出了这个观点。很多中奖者可能考虑暴露身份,会给自己带来很多麻烦。但我仍然认为,彩票中奖者的身份是不应该保密的,彩票发行机构应该将开奖的所有信息公之于众。理由很简单,那就是公众对彩票发行情况拥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有一点必须明白:彩票是政府发行的,发行彩票是政府行为,作为政府活动中的当事人,中奖者的身份也不构成个人隐私。既然如此,彩票开奖情况就是必须公开的政府信息。人们纷纷打听中大奖者的情况,就是想知情;媒体跟踪报道中奖者的情况,也正是为了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我并不认为“3.6亿巨奖”一定有问题,但黑箱中的行为确实无法让人放心。虽然彩票发行过程中也有内部监督的程序,但这种内部的监督并不牢靠,近年来屡屡发生的彩票舞弊案已证明了这一点。我再一次呼吁修改中国彩票发行管理办法规定中“未经中奖者同意,不得对外公开中奖者个人资料”的规定。

  市民常先生

  公开是为了监督他

  还是公开吧!他怎么中奖的?他是站在千千万万彩民的肩膀上一夜暴富的。不让我中奖,也让我看看中奖人的模样吧!另外,公开也是为了监督他。3.6亿元啊,在几乎所有的愿望都能满足时,他要是个男的,他看着身边的妻子还能像原来一样顺眼吗?如果他偷偷把钱领了,然后和家人玩起了失踪,他家人的利益咋保障?

  彩民老张

  我没中奖,看他一眼可否

  我用一首打油诗表达自己的观点:买了N年彩票,从来没有回报,以为好运未到,卖命再买彩票;直到3亿天奖,才知福星已到,就算我没中奖,看他一眼可否?

  反对公开派

  赵万军(律师)

  赞成保护中奖者个人隐私

  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彩票管理条例》第27条规定:“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彩票代销者以及其他因职务或者业务便利知悉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的人员,应当对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予以保密。”我反对公开彩票3.6亿大奖得主,赞成保护中奖者的个人隐私权。

  现在普遍赞同公开中奖人的市民,理由都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其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和保护中奖者的个人隐私权并不矛盾。首先,中奖者不是一个公众人物,他只是一个普通公民,他应首先享有个人隐私权,个人隐私权应该高于公众知情权。其次,公众强调的知情权,应该是对大奖产生过程的知情。现在,一部分民众把对中奖程序的疑惑、对管理漏洞的质疑,反映在了要求知道中奖人的个人信息上,实际上两者是无关的。

  韩恒(郑大博士)

  不想公开身份需要理由吗?

  不想说就是不想说,这还需要理由吗?就像在大街上,你能随便拉个女士就问对方的年龄、有无男朋友吗?如果怀疑彩票作弊、怀疑有暗箱操作,你可以把注意力放在程序性的东西上,比如彩票怎么购买、怎么兑奖等,凭啥把对彩票业公信力的质疑转嫁到中奖者身上?

  市民任小姐

  周围人都来要钱咋办?

  坚决不公开。人心多复杂啊!我都能想象中奖者信息公开后的惨状。卖保险的、银行理财的、卖房的、卖车的不把他家门堵死才怪呢!各种治病的、交友的“牛皮癣”广告估计能把他家的外墙贴满,没病的人也会被折腾出病来。

  还有平时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做出各种惨状跑到家里借钱。你说,这钱是借还是不借?最要命的是,周围所有认识、不认识的人都会嫉妒他。他在周围一双双散发着“光芒”的眼睛的注视下咋生活?

  我给他提供一个解决的妙招——把钱给我,我替他花,哈哈!

  市民董先生

  想让他死,就让他公开吧

  他中的是3.6亿,不是3.6块啊!你要想让他死,就让他公开吧!

  市民小张

  没准跑来十几个孩子叫爸

  你们没听说吗?中奖的还没站出来,他“侄子”就站出来了。有个男的跑到广州的大街上,举个牌子称“河南3亿巨奖得主侄子广州招万名老乡庆祝——庆祝我二叔喜中3.6亿元巨奖”。这个人还说,要招集1万名老乡包车回家,每人还发1000元红包,回家后举办大型明星演唱会、大摆宴席等。你想啊,没公开的时候“侄子”就站出来了。要是公开了,没准真有十几个不同肤色的孩子,都跑来叫中奖者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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