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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明码标价”终结物业乱收费

来源:新华网
2009年10月15日15:26
  新华网福州10月15日电(来建强)福州市物价部门近日出台新规,今年10月起,各物业企业一律要在醒目位置设置收费项目的明码标价牌,旨在终结困扰人们已久的物业乱收费现象。

  联合公报

  福州市价格举报中心统计显示,近年来,业主投诉“物业管理企业收费项目和标准不透明、违反规定乱收费、服务与收费价值不符”一直位居各类价格举报问题前列。福州市物价局近日出台新规,要求所有小区物业开展明码标价工作,具体标示物业服务费、停车服务费、合同以外服务费以及代收费、公共水电费用公摊详细情况共四大类收费项目。

  物业“明码标价”不意味着收费将“一刀切”。福州市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林常青介绍说,现在,商品住宅物业管理收费按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原则,业主大会成立前由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公司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业主大会成立后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协商定价。而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开发商应在卖房时向购房者明示。
责任编辑:郭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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