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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规划局澄清市民误解:省医扩建只是放个风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9年10月20日14:54
  近日,多名市民向本报反映,广东省人民医院拟将涉及附近500多户居民的9450平方米二类居住用地,变更为公益性质的医疗卫生及教育科研用地,10月13日,广州市规划局已经在街口贴出“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更改批前公示”。大家表示反对。昨天,市规划局对此作出澄清。

  市民反对省医征地

  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更改批前公示”,建设单位为广东省人民医院,其申请的内容包括将原规划位于省医总部南面的3块不同性质地块,统一调整为医疗卫生兼教育科研设计用地。3个地块的总面积有54513平方米,建筑面积288500平方米。其中涉及500多户居民利益的是“AD014404”地块,该地块面积是9450平方米,建筑面积28350平方米,覆盖除了东川新街市菜场之外的东川一街、二街、三街。目前该地块的用地性质是二类居住用地。

  对此,居民朱先生表示:“省医和规划局从来没有跟我们讨论过这样的规划,也没有召开过听证会,突然就贴出来这么一个公告,太没道理了。我们都有房产证,而且现有的规划是1997年才确定的,怎么能说变就变?当时就是看中了东川路小学独一无二的教育资源,才买了这里的房子。这么大的事,反映意见的期限只有30天,还包括节假日和周末,另外也没有电话,只留个网址,我们这里的住户大多都是退休老人,没几个会上网写意见反对,很容易错过表达诉求的机会。”

  规划局澄清市民误解

  昨日,市规划局有关人士表态,他们十分重视市民的有关意见和建议,立即派员到现场进行勘察,并做出了解释。

  他们发现市民的反对主要分为3类:一是省人民医院的相关附属设施,如垃圾房、冷却塔、发电房、蒸汽房、输油管、破旧围墙及机动车出入产生的废气、交通堵塞对周边居民造成干扰。本次规划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整合优化的方案;二是认为公示程序不合法;三是对拆迁补偿标准的质疑。

  规划局就公示程序专门作出解释:

  首先,公示控规不等于通过控规。“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更改批前公示”,属于一般控制性详细规划(简称“控规”)调整方案,需经过市规划局初步审查、批前公示、市规委会审议、市人民政府批准等程序后方由市规划局通告实施。现调整方案尚处于批前公示阶段,并不意味着城市规划局已经同意或者批准了这个调整的方案。此外,所有调整控规的申请,都必须通过规委会审议通过并报市政府批准,才能生效。

  其次,公示规划的目的就是多收集市民意见。批前公示程序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帮助规划部门充分地听取周边利害关系人意见。而这些人的意见,也将直接影响规划的审批与否。

  再次,对于公示期限,规划局是合法执行。参照《城乡规划法》第26条规定“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30日”,本次批前公示时间是30天,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规划局还提醒,除了上网表达意见,市民还可以通过信函反馈意见,邮寄至广州市吉祥路8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局综合处收。

  (蒋铮、唐晓玲) (来源:羊城晚报)
责任编辑:张庆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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