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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如何帮助他人?法律界人士谈上海“钓鱼”风波

来源:人民网
2009年10月21日16:55
  人民网10月21日电(记者伊鑫肖玲)近日,上海接连发生两起疑似“钓鱼”执法事件,当事人之一的张军被定为“黑车”运营罚款1万元后一纸诉状将交通执法部门告上法庭,而“90后”司机孙中界则在被认定为黑车“非法运营”后自断手指以示清白。

  这两起事件一经报道,马上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不少人表示不敢再做好事帮助那些有困难的人,以免把自己陷入困境。

  究竟如何界定黑车“非法经营”,公民在帮助他人的同时,又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呢?人民网记者就此采访了北京市某法院助理审判员刘先生。

  刘先生表示,黑车“非法经营”泛指一部分人长期从事的,以此为生的,有稳定收入的行为。如果当事人偶尔有载客的行为,并收取钱财,但并未以此为生,可以当成是一种普通民事合同存在,只要双方有协议在先,就不能定位为“非法经营”。那种帮忙性质的载客更不是“非法经营”。

  刘先生认为,当马路上有人拦车的时候,首先可以观察路人是否真的具有明显需要帮助的特征再判断是否让其搭载;其次,如果经确定真的需要帮助,要在上车之前讲好是否收费等相关事宜,并达成口头协议;再次,如果条件允许要将整个谈话过程录音;最后,假如是“钓鱼”执法行为,鱼饵或者执法者索要钥匙等物品时,需对方提供相关证件,并确保证件的有效。

  刘先生最后说,如果被误会成“非法经营”,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申请复议,或者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记不要通过极端的手段来宣泄情绪,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事端。 (来源:人民网-地方频道)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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