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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卖淫后冒充幼女敲诈嫖客 嫖客害怕纷纷中招

来源:新华报业网-南京晨报
2009年10月23日11:25

  少女卖淫后冒充幼女敲诈嫖客

  因担心嫖娼变成强奸,嫖客纷纷中招

  晨报讯 长得嫩,发育不是很好,一名17岁女孩在和嫖客完成交易后,以自己还是幼女为名,频频敲诈嫖客。而这些嫖客则因害怕由嫖娼演变成强奸要坐牢,只得掏钱消灾。日前,南京秦淮警方在查处一起卖淫嫖娼案件时,挖出了一个冒充幼女敲诈嫖客的卖淫女。清查中发现卖淫嫖娼线索

  18日晚上9点多,南京秦淮公安分局夫子庙派出所民警,根据部署,对辖区内的宾馆进行清查。当民警清查到建康路某宾馆时,宾馆的一位服务员告诉民警,刚才某房间来了一对男女,看样子好像是从事卖淫嫖娼活动。

  面对服务员提供的这个情况,民警随即对该房间进行检查,但发现已人去房空。民警并未就此放弃该条线索,通过调查,发现登记旅客黄某有嫖娼嫌疑。次日上午,民警将黄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询问,黄某交代了18日上午,他通过网上聊天结识一女子,该女子自称“宝宝”,黄某和“宝宝”相约于18日晚以300元的价格在夫子庙建康路某宾馆实施了卖淫嫖娼行为。

  嫖客遭“幼女”敲诈5000元

  在接受民警的询问中,黄某欲言又止引起了民警的注意。通过进一步询问,黄某称自己有苦衷,并表示自己在18日晚曾经打电话报过警,后来怕承担责任,没等报警电话接通就悄悄退房离开了。

  “我们谈好了是300块钱的,但事后她问我要了5000块,她说她还不满14周岁,还是幼女。我一听就吓坏了,因为我懂一些法律知识,知道和不满14周岁女孩发生关系,不管她是否自愿,都是属于强奸。”黄某说,“宝宝”开口就向他索要现金5000元,并以打电话报警相威胁。

  “我一听就觉得她这是敲诈,所以当时我打了报警电话,但想到万一她真的是不满14岁,那我就要坐牢了,所以没有等电话接通,我就挂了电话,只能自认倒霉了。”黄某说,随后,他从银行取了5000元给其以“了结”此事。

  频频有嫖客遭遇敲诈陷阱

  卖淫嫖娼背后竟隐藏了一起敲诈勒索案件,办案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经过办案民警的调查取证,于19日下午在一宾馆将自称“宝宝”的犯罪嫌疑人抓获。经审查,“宝宝”交代了其叫李晓倩(化名),1992年4月出生,安徽人,李晓倩对敲诈勒索黄某一事供认不讳。

  经过进一步审查,李晓倩又交代了另外3起卖淫后以“幼女”身份相威胁的敲诈勒索案件。据李晓倩介绍,她初中毕业后跟着老乡来宁打工,由于没有什么专长,再加上不愿意吃苦,在一位老乡的拉拢下,她开始在网上从事网络卖淫。为了能赚到更多的钱,李晓倩利用自己长得看起来小,而那些嫖客在事后都会问她到底多大,害怕她是不满14岁幼女要承担刑事责任。于是,她就决定冒充幼女,在和嫖客交易后,称自己还是幼女,要求嫖客支付一些费用。如果遇到嫖客不愿意,她就装着拿起电话要报警来吓唬嫖客,一般嫖客都会掏钱消灾,谁也不敢真的让警察来。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李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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