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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我国长期坚持居家养老的养老模式

来源:新华网
2009年10月26日16:09
  新华网北京10月26日专电(卫敏丽、周琴)近年来,民政部门把推行居家养老作为工作的重心,采取措施大力推进,使居家养老从无到有、从点到面、从弱到强,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这是记者从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了解到的信息。

  据介绍,我国居家养老工作取得的进展包括:一是根据老年人的经济条件和生活状况,实行由政府购买服务和个人购买服务相结合。对孤寡和困难老人以政府出资为主,提供无偿或低偿服务,对其他老人则以个人出资为主,提供低偿或有偿服务。

  二是以社区服务设施和网络为依托,实行日托照料与上门服务相结合,普通服务和包户服务相结合。许多地方尝试服务人员与老年人的结对帮扶,以“一带一”“一帮一”等形式开展包户服务。同时,通过家政和清洁等中介组织和实体公司,由专业人员为老年人提供家政、洗洁、护理等服务。

  三是从解决居家老人最迫切的实际困难入手,逐步拓展服务领域。许多地区立足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保障水平,将居家养老的服务内容从基本的生活照料延伸到医疗康复、精神慰藉、法律服务、紧急援助等方面,有效满足了老年人的多元化需求。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居家养老在我国老年福利服务体系中处于基础地位,是我国应当长期坚持的养老模式。

  目前,一个以保障散居“三无”老人、经济困难老人、高龄老人、生活半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老人为重点,借助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和中介组织,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服务在内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已经基本建立。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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