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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千万张社保卡将发放 门诊就医须持一卡两册

来源:新华网
2009年10月29日08:35
  今后,门诊就医“卡册并行”至少要持续相当一段时间,即需同时携带社保卡(一卡)和医保手册、就诊手册(两册)就医,方能享受相关报销待遇。昨日(28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社保卡的发放、领取、使用进行了详细说明。约1000万张社保卡将按区县分批发放,发卡顺序为先“城镇职工”后“城镇居民”。

  社保卡发放先“职工”后“居民”

  据悉,社保卡的发放范围为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员,具体包括企业、事业、机关、社会团体等单位中的在职职工与退休人员;在市、区县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街道(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街道(镇)社会保障事务所管理的社会化退休人员、非在校少年儿童和散居婴幼儿、无业居民与老年人;学校和托幼机构中的学生儿童等四类人群。

  同时,发放顺序将本着先“城镇职工”后“城镇居民”的原则,即首先发放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然后再发放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包括“一老一小”和“无业居民”)。

  市人力社保局同时提醒,即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也并非在近期内都能领到社保卡,是按区县分期分批发放。石景山、西城的社保卡今年发放完毕;明年一季度东城区、宣武区和崇文区开始发放;第二季度,海淀区、朝阳区和丰台区开始发放;下半年,轮至其他区县。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也是根据以上顺序。城镇居民社保卡将根据工程的整体进度择机予以发放。

  先行实施卡册并行

  据介绍,因社保卡发放并非一次进行,同时全市1800余家定点医院也是陆续开通使用社保卡实时结算业务,因此短期内社保卡还不能完全取代“蓝本”(医保手册)。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已经领取社保卡的参保人员看病就医时应同时携带社保卡和医保手册、就诊手册,否则当次诊疗费用将不予报销。

  当参保人首次持社保卡就医时,须在挂号时激活社保卡。一旦社保卡被激活,每次看病挂号、就医、结算都必须持卡,否则当次就医费用只能自付,不予报销。

  卡册信息须同步

  卡册并行后,个人社保卡的信息必须与医保手册的信息完全同步,否则就医时将无法完成结算。为此,当社保卡或医保手册之一丢失的,另一物件信息都需同步更新。

  相应的,参保人员医保信息也必须与社保卡信息保持一致。由于社保卡发放过程时间较长,其间个人信息可能发生变化,因此,领到卡后有险种和个人信息变化的,须先刷新社保卡。参保单位须持社保卡到区县社保中心或医保中心进行社保卡卡内信息变更。

  今天(20日)上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相关负责人做客城市服务管理广播时透露,将于明年上半年启动的“一小”医保的门诊报销,待遇将与提高后的“一老”看齐。为了方便市民参保,今年还将“一小”的参保缴费时间延长到本月31日。还没有参保、缴费的市民应抓紧最后10天时间办理手续。全文 (来源:千龙网)
责任编辑:张庆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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