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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大学生优先公开征集女兵

来源:山西日报
2009年11月01日03:09
  时间:2009-11-01 02:31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我省二○○九年冬季征兵工作十一月一日开始

  本报10月31日讯我省2009年冬季征兵工作11月1日正式拉开序幕。今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对征兵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制定了新措施。日前,记者就广大群众关心的征兵有关政策规定,采访了省征兵办有关人员。

  较大规模征集应届大学毕业生。今年,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较大规模征集2009年大学应届毕业生,并出台了优先选拔使用、优先考学升学、补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等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大学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今年新兵征集的主体对象为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院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同等学历的,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在县(市、区)范围内,优先征集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尽量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在县(市、区)范围内,优先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然后再征集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学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至2010年毕业的,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依法应当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尽量征集2009年入学的学生,原就读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女兵。今年,女兵征集全面推行面向社会普遍报名征集制度,主要是征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严格规范程序方法,对合格人员的年龄、学历、政治面貌、身高、体重、视力、面试七项内容逐项量化打分,面向社会张榜公布,依据得分由高到低依次审定新兵。所有应征女青年必须按报名初审、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及面试考查等程序应征,未按规定程序应征的,一律不得批准入伍。

  公布监督电话欢迎社会监督。为了杜绝征兵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省政府征兵办公室公布了各级廉洁征兵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欢迎社会各界对征兵工作进行监督。山西省军区纪委电话:0351-4980059,地址:太原市五一路新民北正街1号,邮编:030013;山西省政府征兵办公室电话:0351—4980228,地址:太原市坝陵北街21号,邮编:030009。

  新兵征集年龄报名办法。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09年年满18岁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女青年为2009年年满18岁至19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在校生征集的年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根据本人自愿,也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2009年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入伍。

  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的时间,统一填写2009年12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12月1日起算。

  征集时间:从2009年11月1日开始征集,12月10日开始起运新兵,12月31日前运送完毕。新兵从征集地区起运的具体时间,由部队与有关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协商确定。(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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