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甘肃省卫生厅系统将推行编外护理人员人事代理制

来源:甘肃日报
2009年11月02日05:58
  “临护”将与“正规军”同工同酬

  本报兰州讯 (记者宜秀萍)记者10月29日从省卫生厅获悉,由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制定的《甘肃省卫生厅系统编外护理人员推行人事代理(派遣)指导意见》近日正式印发,省卫生厅系统将大力推行编外护理人员推行人事代理(派遣)制度,力争在3至5年内实现编外护理人员与正式在编人员同工同酬。

  《意见》要求,省卫生厅直属各医院要积极稳妥推进编外护理人员人事代理(派遣)制度,对编制以外聘用的护理人员,由聘用单位委托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对其进行人事代理。人事代理(派遣)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人事档案管理、人事关系管理、代理社会保险事务、护理人员招聘工作、人事政策咨询与规划、人事、劳动争议调解、解除聘用关系的护理人员转岗就业服务和其他可委托代理的人事管理事项。同时,鼓励各医院通过人才派遣模式对编制外护理人员进行管理。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的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派遣所需的各类人员。原则上在今年年底前,完成编外护理人员全员人事代理(派遣),确保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参保率达百分之百。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进编外护理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意见》指出,省卫生厅将把编外护理人员人事代理(派遣)工作纳入对医院的质量考核考评中,对未达标的医院实行一票否决制。医院除护理人员外的其他编外人员,省卫生厅系统其他事业单位的各类编外人员均可参照执行。中央在兰医疗卫生单位、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和部队、厂矿医疗卫生单位可参照实施。
责任编辑:刘晓静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