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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猜猜我是谁”电话诈骗 广东检察院吁遏制源头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09年11月02日16:49
  中广网北京11月2日消息(记者何伟奇)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6时45分报道,近年来,一批不法分子使用“猜猜我是谁”的电话诈骗手法,在全国各地大肆行骗,致使众多受害者上当。

  2009年10月16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其中确定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两个新罪名。广东省检察院呼吁,要充分利用两高发布司法解释的有利契机,加大打击力度,从源头上遏制电话诈骗犯罪。

  警方统计,仅9月份,就发生10万元以上的电话诈骗案20起,超过100万元的有3起。犯罪分子先通过互联网购买公民个人信息资料,这些信息资料不贵,一两千元可买到30多万人的信息,然后按信息打电话和机主以叙旧或请吃饭为由套近乎,让机主误以为是久未谋面或联系的朋友。之后不久,诈骗者再次打通机主电话,言明去探望机主的路上,出了点事:要么说发生交通事故,人命关天,需要钱救急;要么说路上喝多了酒,嫖娼被抓,让家里知道会家庭破裂,让单位知道抬不起头做人,甚至丢掉工作,希望帮忙汇点钱了事。机主救友心切,往往不假思索地匆忙凑钱汇给其提供的银行账户。

  新刑法修正案其中确定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两个新罪名,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批捕的电话诈骗案件中,对盗取移动用户手机通话记录的团伙,最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广东省检察院呼吁,银行、电信、移动通信等部门和被害人要配合公安机关,千万不要碍于情面,不肯报案,银行发现自动柜员机的取款人可疑的,及时报案;移动通信部门也应规范其行为,防止用户资料外泄,并对可疑电话进行监控或过滤。
责任编辑:李恺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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