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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层建筑起火可申请直升机救援

来源:新华网
2009年11月02日17:19
  新华网重庆11月2日电 (朱薇、高军)记者近日从重庆市政府常务会上获悉,高层建筑火灾现场指挥部有权调动公安、交通、供水、供电、通信、医疗救护等单位形成全方位救援,必要时可申请调动直升机参与救援。

  据介绍,高层建筑是指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及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二层及二层以上的公共建筑。由于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存在责任不明确、制度不健全、措施不落实、监督不到位等问题,重庆市政府出台了《重庆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重庆市法制办主任唐建华介绍说,根据规定,高层建筑火灾现场指挥部必要时可申请调动直升机参与救援。此外,高层建筑投入使用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改变消防安全设计。广告牌、雨篷等外墙设施不得妨碍消防排烟和火灾扑救。任何单位和个人应确保疏散通道、楼梯、出口等安全疏散设施畅通,消防车道等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设置妨碍通行和扑救的障碍物。如有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单位将遭罚款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个人则要遭罚款200元以上500元以下。
责任编辑:李恺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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