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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特大涉黑案开审 被告当庭集体翻供(图)

来源:人民网
2009年11月04日13:40
  11月3日,东莞特大涉黑案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该团伙头目被控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8项罪名。该团伙成员达60多人,在长安上沙一带称霸一方,强收保护费、敲诈勒索、暴力抢劫,初步被查出共犯下各类案件26宗。

  昨日(11月3日)上午,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内,公诉人将装满卷宗的购物车推入法庭,19名被告身着囚服,挤满了被告席。其中13人是80后,团伙头目王琳1983年出生,贵州人。

  检方指控,该涉黑组织近3年来活跃于长安上沙、沙头、厦岗等社区。其头目王琳2006年自立门户后,迅速网罗了一批刑满释放人员及社会闲杂人员,通过暴力、威胁或开设赌场、放高利贷、替人收债等手段,获取经济利益,长期有组织地实施抢劫、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等违犯罪活动,称霸一方。

  王琳被控犯有8项罪名: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据被告此前供述,王琳为了树立威信,巩固老大地位,多次假借生日之名,迫使众多马仔和几个社区的商家服从其管理及非法保护。王琳对成员管理严格,如教训不参加生日会的成员,驱赶擅自冒其名义收取保护费的成员,殴打清除不服从管理的成员;同时,王琳还以借钱吃饭、帮人出头、安排看场等手段笼络组织成员。

  昨日庭审时,受审被告却集体翻供,概不承认自己是涉黑团伙,多数骨干称与王琳只是普通朋友关系“干活”不需要向王琳汇报。 (来源:人民网-图说中国)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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