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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爷”任职1年受贿250万 两度泪流满面求轻判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9年11月04日14:41
  继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人大主任、党委书记麦带根后,又一名官员在珠江管理区安置区工程中被“放倒”。原广州南沙区土地开发中心副调研员庞亚勋,在2005年至2006年间,涉嫌受贿250万元。昨日(3日)上午,庞亚勋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庞亚勋,现年45岁,辽宁人,曾担任广州市南沙区土地开发中心副主任、后任副调研员。

  据指控,2005年9月至2006年5月,庞亚勋在担任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副主任期间,利用负责广州市珠江管理区安置区前期平整及软基处理工程的职务便利,承诺并实际为黄某经营的公司谋取利益。

  期间,在2005年底,庞亚勋伙同亲友戴某收受了黄某贿送的50万元。2006年春节前一天,庞亚勋又通过戴某收受了黄某的100万元。

  2006年5月至10月,庞亚勋利用负责广州市南沙出口加工区用地平整工程的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项目工作的职务便利,承诺并实际为邓某和陈某经营的工程部牟取利益,并于同年11月收受其贿赂款100万元。

  据悉,庞亚勋在第一次所收受的贿赂中,给了亲友戴某20多万元买了一辆别克车。其后,又送100万元帮忙其做生意。

  2009年1月,庞亚勋被捕归案。

  庭审直击

  两度泪流满面请求轻判

  昨日,该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庞亚勋出庭受审。

  公诉机关认为,庞亚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的数额巨大,达250万元,已构成了受贿罪。但其在任职期间,确实为社会作出一定的贡献,因此建议判决15年左右的刑罚。

  庞亚勋的辩护律师则称,250万元的受贿数额存在不确定性,还需要进一步审查。另外,庞亚勋在归案后,认罪态度好,请求法院从量刑上给予轻判。

  庞亚勋自我辩称说,时间已过了几年了,受贿的数额也只是凭记忆,具体有多少并不是很清楚,希望法庭查明。

  当公诉机关提到其今年刚考上大学的女儿,其参加高考时曾期待爸爸能陪伴自己时,庞亚勋低着头,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泪流满面。

  在庭审接近尾声的时候,据庞亚勋说:“在其出事的时候,老父亲也刚好在那个时候离开人世,而一直居住在他家的岳母也因心脏病,一直身体不乐观。”讲到这里,庞亚勋再度流下了眼泪,时不时低下头,用手抹着眼睛。

  本案将择日宣判。(杨大正) (来源:南方日报)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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