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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例供暖选择权案结案 用户热力公司和解

来源:法制日报
2009年11月05日08:53
  本报北京11月4日讯 记者李松 黄洁实习生徐伟伦因无力承担高额供暖费,北京万峰达电力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将为其供暖的北京科丰热力中心诉上法院,要求停止供暖并拆除供暖管道。今天上午,记者从受理此案的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获悉,目前这起北京首例供暖选择消费权案历经法院5次调解,双方最终庭外和解。

  今年9月,万峰达公司诉称,科丰中心的供暖价格太高,而且没有经过计量工具计量就单方决定供暖费,非常不合理,自己作为消费者有权选择更为廉价的取暖方式,因此要求科丰热力中心立即停止供热,并拆除其房屋内的供热管道。

  科丰中心则表示,在我国北方地区,房屋在验收时即已确定供暖方式,如果采取热力供暖,当时也就会确定相应的供暖单位。业主买房时就会建立这种供用热力合同关系。而且涉案供暖管线采用整体串联方式,在技术上无法单独停止向一户供暖。此外,“热能”作为特殊商品,具有辐射性和传导性,一家取暖,四邻收益,不能自由选择采暖或停暖。

  法院合议庭成员多次对万峰达公司的办公场所进行了实地勘察,在深入挖掘纠纷产生根源的基础上,先后数次向原告解释集中供暖的优越性和供热改革受到建筑结构、热表研制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同时向被告指出,科丰中心也存在自身服务差、收费不及时等弊病。

  日前,双方当事人最终一致表示同意以大局为重,在庭外达成和解协议。至此,备受社会广泛关注的供暖选择权案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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