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新闻中心 > 国内万象 >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男子购买大量国家控制药品制毒 牟取暴利300万

来源: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2009年11月06日11:00

  别人买药治病 他买药为制毒

  我省首例非法买卖制毒药品案告破 是一起新型毒品犯罪案件

  利用自己是医药公司业务员的身份,大量购买可制作毒品的国家控制药品,并卖给贩毒人员从中获取暴利。我省首例非法买卖制毒药品案成功告破。昨日,抚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向本报独家披露案情经过。

  大量国家控制药品去向不明

  今年7月1日,一东北男子于某通过宜黄县某医药公司的经营资质和账户向吉林省通化市某医药有限公司汇去购买国家控制药品复方茶碱麻黄碱片的购药款,且所购药品去向不明。药监部门发现后立即报警,很快于姓男子被宜黄警方控制。

  抚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派员赶赴宜黄县配合药监部门调查,经办案人员突审得知,于某此次来宜黄县是受四川成都一汤姓老板的指使,想通过宜黄县某医药公司的银行账户向吉林省通化市某医药公司汇去购药款,达到购药平账的目的,以此来蒙蔽有关部门的调查视线,因为之前汤某曾借用宜黄县某医药公司的经营资质和账户向吉林省通化市某医药有限公司购买了国家控制药品复方茶碱麻黄碱片298712瓶和复方氨酚苯海拉明片132799瓶,价值近180余万元,所购药品从通化市某医药公司仓库出库后,并没有发往宜黄县某医药公司。

  据了解,这两种药品含有大量制毒物品麻黄素成分,且数量巨大,我省在五年之内都很难用完这些药品,药监部门怀疑药品可能流入非法渠道。

  7月2日,抚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将该案移交给抚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

  业务员为钱铤而走险

  经审查得知,于某系吉林省通化市某医药有限公司的业务员,与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汤某有着多年的药品生意往来,并多次帮助汤某非法购买复方茶碱麻黄碱片。

  今年6月下旬,得知有关部门正在调查此事,汤某为了不露出破绽,指使于某从吉林通化市专程赶到抚州市宜黄县把剩余的购药款通过宜黄县银行转账把购药资金账目做平。

  据于某交代,汤某家住抚州市金安小区。通过摸底排查,专案组确定汤某的身份,但其长期在外,家人也跟随在身边,目前下落不明。

  7月8日,专案组通过技术手段发现,汤某得知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已逃往云南省一带,还派自己亲弟弟到抚州打探消息,但几天过去了,汤某弟弟虽多次托人了解情况,但一无所获。汤某便于7月10日与团伙另一成员“小伟”从云南驾车赶到抚州。

  两嫌犯在萍落网

  专案组决定汤某一到抚州就实施抓捕行动。7月11日下午,汤某和“小伟”到达江西萍乡市后,却停留不前并住宿在萍乡市区。当晚,专案组人员兵分两路,一路赶赴萍乡抓捕嫌犯汤某、“小伟”等人,另一组在抚州市金安小区布控,抓捕汤某的弟弟。

  次日凌晨,专案组民警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在萍乡市某酒店分别将嫌犯汤某和“小伟”抓获。另一组民警也在抚州市金安小区一宿舍内将汤某弟弟抓获。

  审讯一度陷入僵局

  经对犯罪嫌疑人汤某和“小伟”突审,民警得知汤某曾在1983年因犯抢劫罪、流氓罪、盗窃罪被江西省乐安县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后改判无期徒刑,服刑14年出狱。2005年在云南省昆明市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刑两年,刑满释放后又不思悔改,重操旧业,在四川成都一带进行非法买卖药品活动。此人坐牢多年,有极强的反侦查能力,在接受讯问时,避重就轻,答非所问,态度极其恶劣,审讯工作一度出现僵局。

  7月18日,为查找药品下落,掌握并抓捕汤某等人的销售下线,专案组赶赴四川省成都市等涉案地区开展调查工作。通过调查取证,在大量事实证据面前,汤某承认自己买卖复方茶碱麻黄碱片等国家控制药品的事实,但却将很多犯罪事实转嫁他人。

  新型案件告破

  8月31日,专案组又赶赴吉林省通化市、吉安市等地开展调查工作,进一步查清药品的去向。通过不间断的调查、审讯、取证,专案组总结出这是一起利用医药公司的经营资质和账户进行非法买卖麻黄碱复方制剂药品的犯罪活动。该案在我省尚属首案,是一起新型毒品犯罪案件,所购买的药品里含有麻黄素,正是制作冰毒和毒品的原料,大量含有制毒原料的药物正被犯罪分子非法套购,之后转卖给制毒人员用于制造毒品,从而获取巨额暴利。

  经查实,从去年年底至今年4月,汤某伙同于某、“小伟”等人先后利用江西某医药公司、江西宜黄某医药公司的经营资质和账户,以每瓶7至8元不等价格从通化市某医药有限公司购得复方茶碱麻黄碱片896212瓶,再以每瓶10.5至12元不等价格分别卖给何某、丁某、谭某等人提炼制毒物品,从中牟利280余万元;2009年5月、6月,汤某等人先后利用江西宜黄某医药公司的经营资质和账户又以每瓶3.75元的价格向通化市某医药有限公司购买复方氨酚苯海拉明片132799瓶,再以每瓶5元的价格卖给四川成都一名叫“老陈”的人,从中牟利20余万元;汤某前后牟取暴利共计300余万元。

  目前此案涉及的主要犯罪嫌疑人汤某、于某二人于8月17日被批准逮捕,11月中旬此案将移送至检察院起诉。

  (文/黄崇明 记者舒晓燕)

责任编辑:郑小霞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