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对次级河流综合整治实行“双目标”考核
来源:
新华网
2009年11月07日15:33
新华网重庆11月7日电(记者徐旭忠)记者日前从重庆市环保局了解到,为了加快推进次级河流整治,重庆市对次级河流综合整治工作实行水质目标和项目进度目标“双目标”考核,考核对象为次级河流所在的区县人民政府及次级河流综合整治牵头的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据了解,截至目前,重庆市列入《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2001-2010年)》的19条次级河流都完成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近年来,国家已先后批准了4条次级河流(桃花溪、清水溪、梁滩河、苎溪河)综合整治项目和其它6条次级河流的子项工程,一些工程已建成并投入运行,其余正抓紧建设,力争早日发挥效益。
为了确保次级河流整治的进度和质量,重庆市制定出台了次级河流综合整治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确定从2009年起,对全市重点推进的次级河流综合整治工作实行水质目标和项目进度目标“双目标”考核,考核对象为次级河流所在的区县人民政府及次级河流综合整治牵头的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考核办法明确了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考核结果将向社会公布,并纳入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环保实绩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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