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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李东东记者节接受人民网专访(组图)

来源:人民网
2009年11月07日17:41
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李东东记者节接受人民网专访

  “中国的记者节为何定为11月8日?”

  “新闻和历史是怎样的关系?”

  “中国记者的现状如何?”

  “互联网给新闻行业带来了怎样的挑战?职业记者存在的价值又是什么?”

  ……

  今年的11月8日,是新中国第十个记者节。这既是全国新闻记者光荣的节日,同时也是整个社会格外关注记者这个群体的时刻。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李东东于记者节前夕来到人民网作客,接受了人民网记者的专访。

  真实记录新闻 忠诚书写历史

  记者:为什么将11月8日确定为中国记者节?

  李东东:11月8日是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简称“中国记协”)的前身“中国青年新闻记者学会”成立的日子。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8.13事变”后,上海许多年轻的新闻工作者,以笔作武器,毅然投身于抗日斗争的烽火中,为民族解放而战。他们中的优秀代表范长江、夏衍、恽逸群等同志,于1937年11月8日,在上海宣告成立了“中国青年新闻记者学会”,也就是常说的“青记”。“青记”成立后,为团结广大青年记者投身抗日救亡运动付出了大量心血,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组织活动,为动员全国抗战做出了重大的历史贡献。

  1999年,中国记协建议将11月8日确定为“记者节”,报经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从此,新中国新闻工作者有了自己的节日。

  记者节像护士节、教师节一样,是我国仅有的三个行业性节日之一,是一个不放假的节日。专门设立这样一个节日,充分彰显了新闻工作者所肩负的社会责任和神圣使命。

  记者:您曾经在新闻工作第一线当记者,现在又是新闻出版总署分管新闻工作的副署长,您对记者职业的体会是什么?

  李东东:记者是一个崇高的职业,更是一个充满责任的职业。这种责任包括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历史责任。

  前些天,我去四川内江参加了纪念范长江同志诞辰100周年和范长江纪念馆开馆活动,感触很多。对记者这个职业,范长江曾经说:“我想世界上很少有像新闻记者这样有更多诱惑与压迫的——一个稍有能力的记者,在他的旁边一方面摆着优越的现实政治地位、社会虚荣、金钱与物质享受、温柔美丽的女人,这些力量诱惑他出卖贞操、放弃认识、歪曲真理;另一方面摆着诽谤、诬蔑、冷眼、贫困、软禁、杀头,这些力量强迫他颠倒事实、出卖灵魂。”“新闻记者要能坚持这真理的火炬,在夹攻中奋斗,特别是在时局艰难的时候,新闻记者要能坚持真理,本着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精神,实在非常重要。”

  我非常赞同他的观点。这是他在抗日战争最艰苦时期、中华民族生死存亡之际的铮铮之言,60多年过去,至今仍具有积极的实践意义。我也认为,记者除了学识、能力要非常优秀,更重要的是要有崇高的责任感,要从历史的高度看待每一件新闻作品的采访写作。

  这是因为,记者的新闻报道,首先反映和影响当下,同时关乎国家和民族的历史。新闻和历史可以说是密不可分的。历史是昨天的新闻,新闻是明天的历史;历史是新闻的积淀,新闻是历史的瞬间;记者真实记录新闻,记者忠诚书写历史。

  为什么这么说呢?可以回顾一下,修史的时候,以什么材料为依据?除了重要档案,最多的就是当年的新闻。是用当时的出版物(近现代以来有了报纸期刊和其他多种介质的媒体)上记取的事实、分析、评论等等,用它们作为这个阶段历史的真实可靠的基础依据。所以在这个意义上说,历史是昨天的新闻,新闻是明天的历史。这就要求我们新闻工作者要有历史使命感,笔下的文章要能够经得起时代的检验,成为国家和民族信史的可靠组成部分。革命先驱李大钊所撰“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正是此意。

  范长江还说:“新闻就是广大群众欲知、未知而应知的重要事实。”那么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今天的、时下的,从每位记者的笔下、镜头中、版面上走出来的新闻,能不能进入共和国的历史,成为国家和民族信史的可靠组成部分,这就反映了新闻工作者承担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历史责任的意识和能力。

  历史是新闻的积淀,新闻是历史的瞬间。但是积淀起来成为历史的,应该是能够记录国家和民族发展进程中的重大事件、重大题材,或者是忠实记录老百姓的喜怒哀乐以及生活中的点滴变化。那些虚假的、浮躁的、跟风追星的、一时热闹的东西构不成正史、信史的组成部分。

  因此,每一个记者都应当时刻牢记——我们是新闻的记录者,是社会的守望者,是历史的书写者,我们要不负历史、不负人民。
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李东东记者节接受人民网专访

  事业蓬勃发展 记者群星璀璨

  记者:经过新中国60年的发展,我国新闻事业和记者队伍的整体发生了怎样变化?

  李东东:新中国新闻事业继承了革命战争年代的光荣传统,已走过了60年风雨历程。新闻事业发展到今天,离不开老一辈新闻工作者的奋斗拼搏,他们创造了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灵魂;而新时期的新闻工作者队伍也是百舸争流、人才辈出,继续营造出我国新闻事业蓬勃发展的大好局面。

  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际,全国有253份报纸;经历十年浩劫后,1978年改革开放初期,全国只剩186份报纸。目前,全国共有各类报纸1943种,年总印数达到442.92亿份,日报出版规模连续8年位居世界第一,成为名副其实的报业大国。

  此外,全国共有各类期刊9486种,广播电台257家、电视台277家、教育电视台45家、广播电视台2069家,境内注册网站287.8万个。

  从业态上看,以计算机技术、互联网、无线宽带、移动通讯为代表的传播技术不断发展,新媒体迅速崛起,构成了新时期传媒大发展的壮丽画卷。

  与此同时,新闻从业人员的数量不断增加,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数千人发展到现在,目前新闻从业人员已达百万大军,仅编辑、记者就超过20万人。

  近年来,广大新闻工作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贯彻“三贴近”原则,自觉深入改革开放第一线、经济建设最前沿、社会生活最基层,在现实生活的肥沃土壤中滋养自己,用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奋发精神哺育自己,使新闻宣传富有时代色彩、充满生活气息。用一篇篇鲜活的报道,一幅幅生动的图片,一个个感人的镜头,记录了中华民族走向繁荣富强的历史进程,展示了中华儿女不屈不挠、勇夺胜利的英雄业绩,留下了许多脍炙人口、感人至深的名篇佳作。

  在一系列国际国内重大事件报道中,新闻工作者不仅充当了信息传播者,更是社会责任的践行者。他们以及时全面的报道和令人称道的职业精神,向全国人民交出了一份份满意的传媒答卷。

  今年,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中央新闻单位和各省(区、市)新闻单位开展了以“增强政治素质、提升职业道德,做新时代的优秀新闻工作者”为主题的演讲比赛活动。11月5日,在中央电视台演播大厅举行了决赛。12位选手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通过生动具体的感人事例,畅谈了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感受,表达了争做新时代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优秀新闻工作者的心声。我在现场仔细倾听了这些来自新闻工作一线优秀记者编辑的演讲,深受感动,也为新闻工作队伍后继有人而深感欣慰。

  此外,作为新闻工作者的最高奖,长江韬奋奖已评选十届,共有195人获得长江韬奋新闻奖,181人获得提名奖。翻看获奖名录,既有对某一领域研究深刻的专家型编辑记者,又有体现媒体风格、深受群众喜爱的名编辑、名记者、名播音员、名主持人……群星璀璨,熠熠生辉,折射出新时期新闻队伍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

  媒体交融交汇 笔墨当随时代

  记者:随着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一种新的社会舆论形态开始出现,有人将其称为“人人都是报道者”的时代。最突出的特点,就是互联网的论坛、博客、播客等成为发布消息的重要渠道。这样的情形之下,职业记者存在的价值又是什么?传统媒体应当进行怎样的变革来应对?

  李东东: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互联网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的快速发展,促使传媒业发生了深刻的革命。截至2009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3.38亿,手机上网用户超过了1.5亿。一大批基于新技术的传播载体纷纷涌现,新闻网站、搜索引擎、聚合站点、网络论坛、博客、播客、手机、移动多媒体,乃至新近出现的微型博客,极大地丰富了人们收发信息、沟通交流的方式和手段。

  这是不是就意味着职业记者会逐渐失去存在的价值呢?我认为恰恰相反,互联网时代新闻传播的特点,更加需要媒体和职业记者的权威性,同时也对记者的职业素养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

  与传统媒体相比,互联网的信息发布具有虚拟、海量、快速等特点。在不明真假的情况下,互联网博客、播客和论坛,更像是传统媒体的消息源。在这些浩如烟海的信息里,职业记者如何识别真假、通过自己的采访对消息源进行严谨而细致的核实,并以专业报道者的角度在最短的时间里还原事实全貌,就显得非常重要了。

  因此,我们要积极推进新闻记者的职业化和准入制度,加强新闻培训力度,提升记者的职业水准,同时积极维护广大记者正当的采访权益。

  新闻采访工作是有效实现人民群众获取知情权的职务行为,新版记者证特别新增了“各级人民政府应为持本证进行采访的新闻工作者提供便利和必要保障”的内容。

  媒体客观公正的采访报道和依法进行舆论监督是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在新闻记者证上增加这一内容是适应国家近年来对新闻工作更加公开、更加透明的要求,特别是适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的要求确定下来的。各级政府部门要充分尊重新闻机构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事件依法享有的知情权、采访权、发表权、批评权、监督权。

  此外,媒体长期可持续的巨大影响力,不仅来自于权威的信息发布,也来自于自身实力的不断增强。

  从国际媒体市场的竞争态势来看,“西强我弱”的舆论格局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我国传媒业仍然处于弱势。

  胡锦涛总书记在考察人民日报社工作时的重要讲话中指出,要把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放在突出位置,进行深入研究,拿出切实措施,取得新的成效。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按照舆论引导的客观要求、传媒产业的发展规律和新传播技术的发展趋势,积极打造世界级的大型传媒集团。运用市场和政策双重机制,突破传媒业不同形态媒体相互分割的产业壁垒,打破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条块分割、地区封锁的市场壁垒,鼓励推动传媒业以资本、业务、市场为纽带实行跨地区、跨行业、跨媒体经营,实行集团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

  保障记者权益 规范采访秩序

  记者:近年来,一方面记者在采访中不时遭遇采访对象的拒绝,有时还出现记者被打被骂的现象,另一方面假借记者名义从事违法活动的现象也有增多趋势,针对这些问题,新闻出版总署都采取了哪些措施?

  李东东:我们刚才谈到,记者从事新闻采访活动是一种有效实现人民群众获取知情权的职务行为,因此保护新闻记者合法的采访权益,就是在保护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另一方面,假记者利用人民群众对记者工作的特殊感情搞非法活动,严重干扰了新闻记者的正常采访,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也破坏了记者的形象,从这个意义上讲,规范新闻采访秩序,也是加强记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方面。近两年来,新闻出版总署采取了多种措施,规范新闻采访秩序,加强记者的权益保护。

  首先,出台了一系列的规范性文件,修订相关法规,从法规制度建设上加强记者权益保护。2007年,总署发出《关于保障新闻采编人员合法采访权利的通知》,规定有关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为新闻机构合法的新闻采访活动提供便利和必要保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新闻采编人员合法的新闻采访活动。2008年,总署发出《关于加强新闻采编活动保障工作的通知》,规定对干扰、阻碍、报复、陷害新闻机构及其采编人员依法开展舆论监督,造成恶劣影响的,由上级机关或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今年,总署组织力量,在广泛调研基础上修订了《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并分别于10月1日、10月15日施行。两个《办法》增加了关于保障新闻媒体及分支机构、新闻记者的合法新闻采访权、舆论监督权等相关权益,维护新闻机构、采编人员和新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保障新闻记者的知情权、采访权、发表权、批评权、评论权,同时完善新闻记者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

  其次,通过扩大宣传,增强全社会共同支持和保护新闻记者采访活动的意识。去年以来,我们在研究记者证换发工作中,提出要进一步加强记者采访活动的权益保护,因此,在设计新版记者证时,特别在证件上增加了“各级人民政府应为持本证进行采访的新闻工作者提供便利和必要保障”的内容,增强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和配合新闻记者的新闻采访活动的责任感,确保新闻记者能够及时、方便地获取政府的政务公开信息。最近,为树立新闻记者的良好职业形象,提高新版新闻记者证的社会认同感,方便新闻记者从事采访活动,总署还制作了新版新闻记者证公益宣传片,从11月8日记者节当天开始在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人民网、新华网播出。同时我们还设计了一批宣传保护记者采访权益的平面广告、宣传手册,准备发放到各级党政部门和基层群众中,广泛宣传支持新闻记者的采访就是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的观念,希望社会各界都进一步关注和支持新闻记者的采访活动。

  第三,严厉打击假记者,严肃查处记者违法行为,保护记者正当合法权益。2008年山西出现“封口费”事件后,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加强了行政执法工作,在全国各地广泛开展严厉打击假报刊、假记者、假记者站、假新闻的专项行动,处理了一大批违法违规人员,净化了新闻采访环境。另外,结合今年新闻记者证换发工作,总署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新闻采编人员不良记录数据库建设,对存在较轻违法违规行为的采编人员,在全国范围内限制其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对存在重大违法违规人员则坚决清除出新闻队伍,禁止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并公开通报。2008年以来,已经有14名记者被吊销新闻记者证,这些人员至少5年内不得从事新闻工作,其中部分受到刑事处罚的,将终身不得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我们也希望全国新闻媒体和新闻记者从中吸取教训,坚决实行采编人员和经营人员两分开,坚决杜绝有偿新闻,进一步加强“三项学习教育活动”,提高新闻职业道德素质,做新时期有益于人民的记者。

  记者:感谢您接受我们的采访。在第十个记者节来临之际,您对广大新闻工作者有怎样的寄语?

  李东东:衷心祝愿全国新闻工作者节日快乐,事业发展,阖家幸福!我愿与同志们共勉,希望大家以热爱祖国的情怀、放眼世界的胸怀、先忧后乐的襟怀、宠辱不惊的心怀,牢记政治责任与历史使命,认真履行新闻工作者职责,真实记录新闻,忠诚书写历史。

  通知要求,在采访活动中,新闻记者应主动向采访对象出示新闻记者证。暂未领取新闻记者证的采编人员,必须在本新闻单位持有新闻记者证的采编人员带领和指导下开展采编工作,不得单独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在新闻采访过程中如遇到可能发生冲突的情况,新闻采编人员应迅速与有关党政部门取得联系,请求协调或援助,有关部门应及时进行协调或提供援助。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为合法的新闻采访活动提供相应便利和保障,对涉及公共利益的信息应及时主动通过新闻机构如实向社会公布,不得对业经核实的合法新闻机构及新闻记者封锁消息、隐瞒事实。

  新闻采访活动是新闻记者的职务行为,新闻记者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者涂改,不得用于非职务活动。

  新闻记者不得从事与记者职务有关的有偿服务、中介活动或者兼职、取酬,不得借新闻采访工作从事广告、发行、赞助等经营活动,不得创办或者参股广告类公司,不得借新闻采访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借舆论监督进行敲诈勒索、打击报复等滥用新闻采访权利的行为。

  报刊记者站工作人员须为报刊出版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或者与报刊出版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专职人员。

  在报刊记者站从事新闻采访活动的人员必须是持有新闻记者证的新闻记者;未持有新闻记者证的人员不得在报刊记者站从事新闻采访活动。

  报刊记者站不得自行聘用工作人员从事新闻采访活动。 (来源:人民网-传媒频道)
责任编辑:李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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